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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李伯康和他身后的李家。

  由于李家案情由邹思贤咬开,所以这夫妻俩的案子也并在一起调查了。

  拔起萝卜带出泥,从邹思贤挖到李伯康,由李伯康挖到李家。说实话在这个机遇多多的年代,有大权力在手的人,还真没多少是完全干干净净的。

  尤其是李家这种本就原则不够的家族,这口子一旦被挖开,就不得了。

  上到李国庆,下到他家的保姆,除了小孩子,没有一个是例外的,统统被押了回来,严加审讯。

  再然后就是一个党派的彻底崩溃,火势从中心李家开始蔓延,迅速烧到各家头上。

  李家,成为严打开始后杨市第一个倒台的大家族,后面带起大小炮灰无数,扑簌簌撒了一地。

  不知多少人日夜诅咒李伯康,杨市上层也人人自危,扫尾的偷偷扫尾,约束子弟的继续大力约束。

  毫无意外,李家诸人被判了死刑。

  邹思贤也是。

  至于姜艳,她倒是幸运,最后关头家里的两个保姆给做了证,说太太这钱本来是取出来购物的,凑上去当买命钱太太当时应该不知道,因为她事后神思恍惚,十分惊惶。

  但至于姜艳是主动凑的呢,还是被动借给邹思贤的,保姆们就不清楚了。

  虽不知情,但到底有凑了钱的行为。

  要是她没凑这笔钱,胡老大是不干的,因为他的规矩是先收款再办事,谁也不例外。

  考虑了种种因素,她被轻判,判了十年。

  没错,眼下十年差不多是最轻的判决了。

  这个案件还另有一个幸运的人,那就是邹尚宗,他居然全身而退了。

  因为他是第一个主动揭发亲人的犯罪行为的人,所以公安局用他作了宣传。还别说,作用不但有,而且还不小,不少人为了保存自身,主动大义灭亲。

  部队和公安局省了很多功夫,而且也因此挖起了不少藏匿得很深的犯罪分子。

  还是没有进一步的证据证明邹尚宗参与买.凶.杀人,再加上他已经是公安局竖立起来的形象代表,为了宣传效果更好,种种因素叠加,他侥幸得以脱身。

  邹家兄妹提心吊胆半个月,终于彻底松一口气,邹尚宗立即联系港城的世交朋友,尽快办理移民。

  还能搂回的钱抓紧处理,有风险的就算了。姜艳他们不可能管了,至于留在鹏城的三个同父异母弟妹,邹芸提议留一笔钱,让三人自行生活。

  三个弟妹最大一个已经十六了,在现在是已经能上班的年纪,留了钱,算是仁至义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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