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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晴歌笑笑,帮她系好围巾,“嗯,走吧。”
说完,郑晴歌就拉着长生出去了。洪老大亲眼见证了黑心莲是怎么变脸成小白花的,顿时对女性这种生物肃然起敬。
他喃喃道:“我以后再也不嘲笑因为一个女人就亡国的各位皇帝了,不是他们无能,实在是女人太可怕啊……”
薛老板:“……”
他揉了揉额角,“先别说废话了,你不觉得你忘了什么事么。”
洪老大眨眨眼,“不觉得。”
“……那你今天来是干嘛来的,刚才的狠话呢,全被一个女人吓回去了吗!”
洪老大被吼的委屈,就会说他,说的好像你记得一样,马后炮!
……
后来两位大佬又找了一次郑晴歌,这回她出来了,而且明确表态想法不会变,薛老板一般不做首先发声的人,不过这回他破例了。
“郑晴歌,你这么做可不地道啊。”
郑晴歌淡笑一声,“地道不地道,你们二人心中自有判断,之前我抓住的内奸老钱,我大人有大量,不想和他计较了,就把人放了回去。但我听说,好像放回去不到半个月,他就出事了,被泡在海里五天,才打捞起来,死的透透的,人都泡胀了。”
干这一行,手下有人命是常事,听她说完,这俩人都是面不改色,郑晴歌也没想当着另一位的面就直接撕破脸皮,反正她已经表态了,后面会发生什么,就不是她要管的事了。
郑晴歌要金盆洗手,手下人有的愿意跟着她,有的就不愿意了,好在愿意的还是大多数,而且这些人都是老人,也信得过。郑晴歌一步步的把业务往白色领域挪,灰色领域的断后就由孟云他们处理,她这边忙的要命,长生那里也没闲着。
她差不多把整个常市都跑了一遍,终于相中了两个小门店。
一开始她是想只开一个,但实地考察以后才发现,她不需要多大的门店,只要一个像奶茶店般大小的地方,就足够她用了。
之前挣的钱,还有投资赚的钱都加在一起,正好够她开两家店的本金,还能剩一些做周转,长生去了一趟公会,又从那里领回来一个刚过新生期,但因为还在上大学,没有任何工资收入的大学生。
血族做别的工作都有风险,谁也不知道工作环境中会不会有什么突发情况,要是突然有人流血了,自控力好的能控制自己,自控力不好的就倒霉了,重则当场吸血,轻则瞳孔变色。娱乐圈倒是没有这种风险,反正大家都是血族,出事了也能照应。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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