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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白筝的直觉真准啊……
为了不让这个微博号废掉,也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陆长生准备每天发一条微博,不多,就一条,在大家面前刷刷存在感就好。至于网络评论什么的,事情不是已经过去了吗?她也没有看的必要了。
此时她正拿拖把擦地,因为是第一天来,经理也没让她做什么有技术的活,比如收钱、做汉堡什么的。
陆长生撇撇嘴,高中时她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金拱门,当时她做的辣鸡堡可是全店第一!就属她炸的好吃呢!
……
重新回到这里,陆长生还觉得挺新鲜,人变了、社会也大不相同了,但金拱门居然还是一样的,果然是流水的时代,铁打的金拱门。
陆长生也没打算一直留在这,只是现在她才大三,而且手里钱本就不多了,她需要找一个工资结的快、而且不费精力的兼职。目前为止她才来这个世界三天,很多东西还不熟悉,再加上原主的本专业也比较尴尬,她还不知道该怎么办。
陆长生一边拖地,一边琢磨着自己未来到底该去干点什么。
拾起老本行,去做电商运营?
不太好,经商的话难免会和姜家宋家对上,要是他们有意为难,就又是一个麻烦。
那改头换面,去做原主喜欢的服装设计?
……饶了她吧,她连火柴人都画不好,怎么画高大上的人体服装啊。
越想越头大,她正埋头思索着,突然,一双银色高跟鞋走到她眼前,鞋上镶满了细小的水钻,和店内柔和的灯光交相辉映。
陆长生顺着对方修长匀称的小腿往上看,发现对方比自己高了近一个头,如果没有高跟鞋的加持,大概也能比她高十厘米。
陆长生双手握着拖把,怔在原地,她仰头望着白筝,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有点可怜巴巴的。
大概是因为她眼睛睁得太大了,此时的她,一点没有那天在医院时的精明劲儿,反而有点呆呆傻傻,像小动物的幼崽。白筝垂着眼睛看她,手指微微动了动。
白筝:好想摸头。
陆长生:妈妈妈妈耶!这不是她做梦都想娶的白富美吗!
白筝气质自如天成,从骨子里就散发出一种高贵优雅的味道。与气质不同,她的长相偏凌厉一些,长长淡淡的眉毛,丹凤眼下是如刷子般浓密的睫毛,双唇颜色好像染了血,衬的皮肤更加光滑白皙了。她平时不怎么化妆,只有场合需要才会让人在自己脸上涂涂抹抹,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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