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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讲,一边已经伸手去拉凤尾蝶,也不管她脸色多难看,生生就把她拖进了厨房里头。
见此,元景礼这才笑出了声:“五嫂好厉害,任凭谁来都要给她打下手,做小工。估计这位娇滴滴的凤尾蝶小姐下次不敢再来了。”
元景沂瞥了他一眼:“我看不见得,你上次挑了臭烘烘的肥料,也没见你不来,刚才吃得那叫一个香。”
“五哥笑我吗?”元景礼不服气道:“我可不比那位小姐娇气,咱们男人家做点粗活怕什么,可五嫂那位姐姐,哪里像是五嫂那样勤快利索的人。”
这话说得元景沂心里舒服。
凤尾欢虽然是将门千金,却全身没有一丝矫饰娇气,反而比一般的平民女子更多几分爽朗利落。越是跟她相处久了,这个优点便越是无法掩盖,像一股特别明亮的光芒吸引着自己想要更加靠近过去了解她。
不过心里虽美,元景沂还是咳嗽一声:“利落什么,还成吧。”
正说着,凤尾欢和凤尾蝶已经端着四碗热汤出来了。
统一的粗瓷碗,厚实质朴,装着泛白的汤,汤里浸润着被煮得晶莹剔透的白萝卜,以及白嫩的豆腐。
热气升腾,看得人直想赶紧喝上一大口。
“这个萝卜豆腐汤解腻最好了,姐姐,十弟,你们快尝尝。”
凤尾欢先将汤碗推到了他们的面前。
正文 第九十一章:不如出府去吧
元景礼迫不及待就端起汤来,嘴唇围着碗边转了一圈,吸了一口。
鲜的,甜的,清香的,还有软糯的,细嫩的,所有口感在嘴巴里汇聚融合,混合着清淡适宜的汤头。
这一口下去,元景礼舒心地打了一个饱嗝,美滋滋道:“真绝配,清甜可口,配上浓郁厚重,刚才口里和肚子里的油腻感觉瞬间全消。”
“十弟真是会说话。”凤尾欢笑着夸奖道,又瞥了一眼端着碗正喝的元景沂,“虽然年纪小,却是周全有礼,倒是比有些年纪大的更懂事情。”
这话明显就是冲着元景沂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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