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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方走出来的,这点磨难,没必要和小伙伴说了。

  “你呢?”他问白黎。

  “报警说我被拐卖了,记不清老家在哪里,家里没有亲人了。”白黎简单说了说自己是怎么死皮赖脸留在第八区的事,“然后就是入学读书,考试,兼职赚钱,继续考试……”

  布鲁克指了指她:“果然是军院的学生吧?”

  “嘿嘿。”她没有再否认,“我这点算什么,比不上大明星……对了,能给我签个名吗?”

  布鲁克:“……”

  白黎调出了手写屏幕,笑眯眯地说:“他乡遇故知,人生大喜事啊,签个名呗。”

  布鲁克以指为笔,在屏幕上写了一行字:【黑夜终会过去,黎明必然到来,祝我的好朋友白黎永远幸福快乐^_^】

  落款是“你忠诚的朋友 布鲁克·澈·格林”。

  白黎讪讪:“我这种自己跑的人,算是你的朋友吗?”

  “在记忆里,一直都是。”布鲁克认真地说,“你没歧视过我,还帮过我。”

  白黎更不好意思了:“没这么夸张。”顿了顿,又说,“我以为你不会希望再有人提起那段日子了。”

  按照常理来说,布鲁克现在已经是光芒万丈的大明星了,承认一个过去泥沼里认识的朋友,无疑是在提醒他自己曾有过多么不堪的过去。何况她也算不上是什么朋友,最多自己饿着肚子,把分到的半支营养剂给他喝而已。

  这算得了什么呢?只是处于良心,没办法漠视一个生命在自己面前消失而已。

  “那也是分人的,我就没有再去找过我舅舅。”布鲁克淡漠地说,“他们不要我了,我也就当他们死了。”

  白黎保存了自己的签名,美滋滋地说:“我一直觉得那些乞丐变富翁的故事都是骗人的,没想到自己喝了一碗鸡汤,看来人是要多做好事啊。”

  布鲁克转头看着她,唇边泛起淡淡的笑意:“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啊。”

  很多事,白黎可能早就记不清了,可是他不是,时隔多年,回想起来依旧清晰得毫发毕现。

  那天,他快要死了,因为演唱时唱错了一个音,被主唱和团长狠狠教训了一顿,本就脆弱的骨头不堪重负,碎裂断折,还被罚了三天不许吃营养剂。他蜷缩在破旧脏污的毯子里,脑子里迷迷糊糊的就只有一个念头:要结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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