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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乍一瞧,罗晟勋完全不像是一个警探,更像是黑社会的。

  乔初夏扯了扯嘴角,僵硬的说:“罗队早。”

  罗晟勋点了点头,抬手指了指洗手间,说:“去洗漱,20分钟后出发。”

  “20分钟?去哪里?”乔初夏惊讶的问。

  “苏格兰场,”罗晟勋看了她一眼,说:“昨天得了一个27分,所以打算辞职不干了?不用去上班?”

  乔初夏:“……”

  乔初夏很想说,她不是这个意思,怎么可能不干了。只是……罗晟勋的意思是,要和自己一起去上班?!

  乔初夏满心的疑问,不过对上罗晟勋那黑色的眸子,忽然就不想问了,很干脆的转身,进了洗手间,关门。

  罗晟勋都没有去看洗手间的方向一眼,他拿起桌上的纸杯咖啡,但是没有要喝的意思,只是端起来闻了闻,就又放了回去。

  夏天,房间里虽然有空调,但是温度并不低,罗晟勋穿着黑色的长风衣,显得有些热,但他好像感觉不到,一点汗都没有出。

  他放下了咖啡杯,将双手插进口袋里。口袋里似乎有什么东西,他的左手食指碰到了一个凉丝丝的金属物。

  罗晟勋顺手将那东西拿了出来,托在手心里。

  是一枚耳钉,红色桃心样式,简单又俏皮,银制品,做工并不是很完美,看起来并不贵。

  红色桃心耳钉,对于罗晟勋的手掌来说,实在是很小很小,对比起来反差极大。而且这枚耳钉,显然并不是罗晟勋自己的,和他有些格格不入。

  罗晟勋托着耳钉看了很长时间,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但是目光并不冷淡,他似乎在回忆着什么。

  “咔哒”一声。

  洗手间的大门又被推开了,乔初夏用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笔杆条直的从里面走了出来。

  罗晟勋还是没有回头,听到声音,手掌一翻,快速的将耳钉放回风衣的口袋里。

  他的手没有立刻离开口袋,似乎在确认耳钉是否放好了。

  乔初夏洗漱完毕,赶紧走出来,字正腔圆的说:“罗队,我准备好了,可以出发了。”

  罗晟勋没有要离开沙发的意思,说:“坐。”

  乔初夏不确定的看了一眼罗晟勋对面的单人沙发。

  罗晟勋又说:“早饭,赫德森太太特意准备的,不要浪费。”

  “哦。”乔初夏点了点头,老实的坐下来,然后拿起一个三明治和一杯咖啡,偷偷瞄了一眼时间,离20分钟,出发的时间,也没剩下多少了。

  乔初夏赶紧狼吞虎咽的,一边喝咖啡一边吃三明治,吃的腮帮子圆鼓鼓,准备两三口就给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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