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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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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暗恋别人的份儿?而且对象还是个不男不女的人妖?

  

  陆知书摸来镜子,左照照右照照,镜子里的那张脸怎麽看怎麽正直,没有一点基佬的影子。不晓得那家夥的脑袋到底是怎麽想的,居然连自己暗恋他这种话都能说的出来?

  

  可笑。

  

  更可笑的是,他到底在慌张个毛线啊!摔!

  

  陆知书想来想去,失眠了两三个晚上後,终於总结出一条结论:不能就这麽算了。

  

  的确,他和那只死孔雀是没有仇,一开始盯上他,不过是为了他的身体。後面继续玩弄,也不过是觉得新鲜。本打算再玩个两星期就放过他了,没想到孔雀竟突然来了这麽一手,令他感觉……很不爽。

  

  陆某人是个无耻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只许老子无耻,别人不可放肆。

  

  既然你说我暗恋你,那我就暗恋给你看。

  

  不仅要暗恋,还要明恋,恋到你的身心都属於老子之後,老子再把你飞掉……

  

  

  

  说行动就行动,第二天一大早,陆某人就起了床,穿上自己那套最风骚的西装,把头发梳的一根杂毛都没,再换了副很有气质的金边眼镜,往门口一站,整个一T台男模,还是那种气质型的。

  

  小安看傻了眼,抱著坏掉的凌波丽娃娃,喃喃:“乖乖,小子你这是要去选美麽?”打扮的跟个男宠似地。

  

  陆知书微笑,笑容如沐春风:“上班去而已。”

  

  开著黑色的本田,哼著歌前往公司,从停车场小跑到公司,小风悠悠,吹开他的高级西装和领带,边跑边看手表,一幅时间等於金钱的精英样,一路跑来,不知迷倒了多少少女心。

  

  有小妞儿低头窃窃交谈:“这是谁?长的好像吴彦祖!”

  

  “我觉得像柏原崇!”

  

  “……”

  

  “我认识他,他是楼上XX(忘记之前给公司取的名字了= = 原稿丢在北京啊望天,回来再改)公司的陆知书!”

  

  “你有他电话号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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