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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泊虫虫,还是有些区别的,当年的小胖子莽撞冲动,而现在的泊溪,待人接物更圆融有礼,不会让人当面下不来台。

  他说喜欢她,从宾馆告白后,却再也没有打扰过她——相当识趣。

  比起泊溪的识礼,林智斌这样的,就显得让人生憎了。

  “你知道的,我这人……很专一。”

  一个时间段,只会有一个目标。

  李蓉对天翻了个白眼,“要我数数,这几年你换了多少个男朋友吗?有二十个没有?”

  唐咪“喂”了一声:“没有。”

  “没一个能撑满三个月的,简直有毒。不是小拇指不够好看,就是脸一边大一边小,要么吃东西有声音,要么说话不好听……”

  最短的就一个小时,吃顿饭就散伙了。

  要换了个脸不那么好看的姑娘来,恐怕早被人骂出翔了。

  唐咪撒娇,“骂人不揭短。”

  李蓉感慨了一声:“说起来,程昊是你唯一一个坚持了这么久的男朋友了吧?这么多年,”她突然有了个可怕的联想,“你挑来挑去,不会一直是在等他?”

  唐咪被她惊悚的猜想给惊呆了,哑然失笑:

  “当然不是。”

  她说分手,就是分手。

  说话的功夫,大门传来嘀嘀嘀输入密码的声音,唐咪压低声:“你盯着点数据,阿正回来了。”

  她用手机镜面照了照,捋好乱飘的头发丝儿,整了整头顶的兔耳朵,很好,没歪,看了看身后,毛绒绒的小球球还在。

  而后趿拉着拖鞋,奔到玄关,在大门打开的一瞬间,拗了个S型:

  “Surprise!”

  程昊:……

  他看了看她的兔耳朵。

  程父:……

  他看了看她的兔尾巴。

  唐咪:……这特么就尴尬了。

  她现在万分庆幸,因为天气原因,自己选择的不是一套情趣服,而是一套毛绒绒。

  她站直身体,嘴角保持住原来的弧度,面色不改地招呼:

  “程叔叔,你来啦?”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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