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445(2 / 2)

加入书签

  我看着矮小的兽人,在那里为自己的荣誉与尊严作着无力的反抗,心底泛起怜悯。

  ……

  其实大陆诸国之中,人类被认为是最基本、最合法的公民,而兽人、半兽人、弱兽人、矮人、精灵等亚人类,却被当作二等公民,无论权益上还是地位上,都受到残酷的剥削,各国的法律都有明文规定,约束半兽人、兽人等亚人类,不得晋升骑士以及贵族,也即是说,在人类眼中,任何一位兽人贵族的存在,都是不合法的。

  如此的法律,自然引起了亚人类们的疯狂反抗,然而,由于大部分国家的统治者都由人类贵族组成,而人类在人口数目上,也占有压倒性的优势,因此,亚人类的反抗始终显得苍白无力,而他们的权益,也永远得不到保证。

  当然,各国之中,也存在着一些亚人类自治领,在这样的自治领中兽人贵族、亚人类皇室才有可能存在,然而,他们的尊严与地位,是不被各界的人类社会所接受的。

  阿尔维斯王国的教廷法律也规定,人类不可以与亚人类通婚,甚至在中土社会,异性的人类与亚人类之间,稍微有点亲近的接触,都会遭到整个人类社会的唾弃。

  撒发尼的法律相对宽松一些,但也规定,男性人类可以享有雌性的亚人类作为性奴,但是,却不可以娶为正妻。

  其时博卢尼亚各国的政体大同小异,国家的统治者由国王与一些拥有较大领地的元老级贵族组成,其下,则是一些小贵族、小领主,再下就是骑士、牧师、神官,再下则是平民。

  对于一位人类平民而言,要想成为一位贵族,他首先要成为其他贵族的骑士,然后经过多年的服役,他们可以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最后,他们能够成为一位小领主。

  而对于兽人而言,他们被剥夺了晋升贵族与骑士的权利,也就等于被彻底的切断了向统治阶层晋升的道路。兽人,也就永远只能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下层。

  多么可悲啊!法律永远只为统治阶层服务,既然处于统治阶层的是人类,那么所有的亚人类,就摆脱不了受压榨、受奴役的命运。

  如果说中土各国的法律还有一点点人道存在,那么,位于阿姆斯大陆的达普拉帝国,他们的法律,则充斥了暴戾与黑暗。

  由达普拉帝国,皇家黑暗教会颁布的法律,第一条是如此阐述的。

  “所有亚人类、非葛尔种族、信仰光明的人类杂种,都是玷污世界、亵渎神灵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