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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破孩一样的妹妹夹枪带刺的挑衅,也不介意。一段时间后,他便做得很好了。而曾雨却常被妈妈教训,说太懒了,还不厚道,做家务还不如韩孟语。
当时曾雨不服气,但是现在她服气了,因为韩孟语会做吃的,面条煮得很好,不光好,还知道迎合她的口味,曾雨自己只会泡面,煮面条通常会煮成面糊。
曾雨一边吃面条,一边打量着韩孟语的衣着,韩孟语穿得十分的正常,但是因为正常,反而让曾雨觉得不正常了。
“你除了白短袖衬衣加西裤,或白长袖衬衣加西裤,还有没有其他的衣服?”比如T恤啊,比如有其他颜色的衬衣啊,比起他百年不怕的装束,哪怕是换件粉红的衬衣,都是一些改变啊。
“我还有制服。”韩孟语看自己的装束,衣服很白,熨烫的十分的平整,抬头看曾雨,眼神询问:哪不好了?
曾雨听到他提制服,夸张的趴桌上,法官的夏装制服啊!
曾雨一直觉得,法官的夏装制服是所有职业服装中,最难看的,她实在不懂法院那些法官的审美观,如果要显得庄严肃穆,也不用把服装弄成那种颜色啊,灰不溜秋的,颜色像老鼠皮。
“法官的夏装制服太难看了。”曾雨瞅韩孟语,她怀疑韩孟语的眼光是不是跟最高院的那些大法官的眼光一致,如若这样,这还真是韩大法官为数不多的缺陷之一啊。
“我没有其他款式的衣服,这样不好吗?”韩孟语拧眉。
“不是不好,是太过普通了,我天天看你这样穿呢,把你丢人群里,我会第一眼找出你。”
“第一眼找出我?”韩孟语顿下吃食的动作,抬头正视曾雨,眸中光亮一闪,然后缓道:“那也挺不错啊,证明很醒目。”
曾雨将面吃得呼噜呼噜的,边嚼边道:“这还不普通?我之所以会第一眼认出你,是因为我太熟悉了,再者,没人像你这样穿了。”
两人又是埋头一阵吃喝,快吃完时,韩孟语突然道:“改天,你帮我去挑一些衣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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