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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一本杂志翻到第二遍的时候,唐行之才从楼上下来。
孟缇放下杂志看着他,他完全没有了刚刚那种怒火烧身的状态,出了脸色苍白一点,总体上来说,显得非常冷静。
他径直走到她面前,”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
孟缇不动声色等待他说下去。
疾病来得比赵同与想象的早一些。
他以为自己能活到五十岁之后再生病,可没想到三十岁出头身体就一日不如一日,他从小就有哮喘。
范素素让他去医院看病,但他也知道家里的经济情况。终于有出版社出版了他的第一本小说,他有了一点稿费。虽然还是不怎么够用,但总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他看病时小心翼翼,不敢去大医院,打算随便去小医院买一点药救可以了。
他的个子遗传了父母的特点,较高,消瘦,穿着长长的,廉价的大衣,他常年在室内写稿子,缺少阳光,因此面容苍白。
医院人很多,排队挂号的队伍延伸到了门口。
他不喜欢人多吵杂的地方,略一思考,便离开了医院。
医院就在一条主干道上,对街一百米停着一辆豪华轿车,他没有多看,也没有想到车子里坐的是什么人,眼睛看到的却是车子后的药方。
他穿过了马路,走进药房,提着一小袋药品出来的时候,车子的车门却打开了,里面走下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拦住了他的去路。
他抬起脸,心中狂跳,但表情十分镇定,没说什么话,就像对待街上的小流氓一样,试图从他身边绕过去。
”赵同与。“
最开始发现赵同与的其实是唐伟东,他和赵同训来洛州谈生意,坐在车子里等人,就看到了穿过马路的男人,他不觉愕然,失声叫出来,”那个男人不是同与少爷吗?“
赵同训把视线从手里的文件上抬起来,目光如电地看过去,不需要唐伟东的指点,就看到了那个面容苍白而消瘦的男人。赵同训下了车,拦住他的去路,仔细地打量他。赵同与看上去似乎很冷的样子,双手抱在胸前,大衣的质量看来也不好,卷了边,大块地脱落,皮鞋裂了口子,一看就知道生活降到了最低水平。
此时赵同训就这么看着他,沉声说:”赵同与。“
面前的男人微微皱起眉,还是很客气,”你认错人了。请让一让。“
”我没有耐心跟你演戏。“
赵同训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身手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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