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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微妙的笑意一直持续到三个人拿好东西离开酒店。天气炎热,湿热的空气刺激着刚刚被空调吹冷的皮肤,像千万根针扎一样。郑家两兄妹和孟缇都喝了酒,肯定是没法开车了,只得打车回家。
在酒店前灯火通明的灯光下,郑宪文站住了,终于开口:“阿缇,晚上谢聪的那些话,你别在意。”
面部神经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她迅速把那一点抽搐转化为了笑意,“郑大哥,我说了不在意啦。你看我像是出尔反尔的人吗。”
郑宪文一怔之后微微笑了,目光可以融化春水,“那天晚上我跟你说的话,阿缇,你考虑过没有,怎么样?”
暧昧得简直不像话。孟缇不知道自己脸上的颜色,但也知道多半是一半红一半白。郑宪文长得很好,笑起来尤其迷人,不然她之前也不会暗恋他若干年。
她张张嘴,“对不起”三个字出口之前,被郑若声打断了。
“你们说什么呢?车到了。”
逃过一劫。孟缇心里简直在欢呼了,她一转身就朝路边的出租车跑过去。
郑若声扶着车门,注意到自己哥哥无奈的表情,挑一挑眉,张嘴无声地问“怎么了”,短暂的对视中,含义自明。
第三十一章 孤独(上)
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太晚,宿舍一定是熄灯了,也不好再去宿舍骚扰王熙如她们,她回了家,洗了澡到头就睡。但还是睡不着,伸手摸着头顶,想着那道在赵初年嘴里十分可怖的疤痕,心里茫然无措。
这样反复的摩挲着,好像就真的感觉到头顶的陈旧伤痕,随即头就疼了起来,那种疼痛感忽隐忽现,以至于自己都搞不清楚是否真实存在。
头疼得没法睡觉,她拿出枕边的复印版《惊雷》开始重新阅读,其实这本书因为看的时间太多,精彩片段她几乎都能背熟了,只恨为什么不能够长一点,再长一点。
她一直疑心这本书根本没有写完。
作为一本类似回忆录,照理说应该回忆整个人生才对,这本书大概就写到范夜十岁之前。意识流的作品就有这样的好处,天马行空不受控制,哪怕你只写一天发生的事情,也照样可以写上百万字,至于这百万字里有多少是绝对的真实,有多少是记忆中的真实,有多少是创作的真实,无人知晓。
房子有宽广的花园,种植着大量的草木。在成长的过程中,我慢慢熟悉了周遭的环境,例如广阔无垠的地平线和华美的日落景象。我还熟悉了季节变换,草木交替生长,某一种凋零,另一种却刚刚迎来短暂生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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