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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很长时间,花了比定价高出十倍的价格买了回来。现在她把这本宝贝书捧在怀里,深感自己的明智——只看了一眼,就被迷住了。

  第二章 家宴(上)

  大四的课程其实不算太紧,但所有人更显得忙碌。绝大多数人都怀着考研的念头,考得上就念,考不上就工作的想法,忙忙碌碌的准备着。

  大学三年,孟缇一路顺风顺水,成绩在系里都是前三,保研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因为父母也是学校教授的关系,她没有别人那么大的压力,唯一的问题是研究生跟哪个老师,完全不用为以后忧心。

  因为想着晚上那顿不能不去吃的饭,孟缇这一天延续了昨天的状态,老是莫名的走神,魂不守舍,上课的笔记都记得乱七八糟。

  吃午饭时王熙如笑话她:“你这个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失恋了一样。”

  大概比失恋还惨。孟缇用无意识的拔了拔筷子,讷讷说:“其实是……郑大哥回来了。”

  某次跟王熙如大被同眠促膝谈心时曾经提到过这件事情,王熙如一听就有数了,“嗬”了一声,饶有趣味地说:“啊,是你那个初恋?”

  “不是初恋,八字还没一撇呢,”孟缇低着头发呆,“只是我偷偷的暗恋而已。”

  当年的事情永远是心底的一根刺。有记忆时就跟在大她五六岁的郑宪文后面满院子跑玩,郑宪文又聪明又会玩,院子里的小孩都很喜欢,但他对她永远是最好的。小孩子玩耍打架,郑宪文永远护着她——什么好东西都留给她,别人欺负了她更是不会放过;连亲大哥孟徵都会冒出一句深刻的感慨:“宪文倒更像你的哥哥。”

  现在回想起来,孟缇根本无法回忆自己什么喜欢上邻家的大哥哥,女孩子的意识觉醒之后,眼睛里就只看得到他一个人,任何其他男生都入不了眼。不过年轻差距到底横在那里,她上初中的时候,他已经上了大学;她进高中时,他大学都毕业了。三年一个代沟,他们之间的有差不多两个代沟,完全不在可以交流的层面上。咬着牙默默暗恋了好几年,看着他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终于在十八岁生日时鼓足勇气表白。

  她记得自己那时候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扎着十分淑女的公主头,脸红得跟那个季节的樱桃一样,怯生生地站在他家书房里,等着他的下文;而郑宪文那时只是放下手里的绘图铅笔,皱起眉头困惑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她说的不是中文,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那个眼神就像一盆冰雪腹地的冰水浇下来。孟缇脸皮再厚也知道这次彻底的表错了情,郑宪文对她好的原因可能很多,唯独不是她想的那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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