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1 / 2)
了极点的傅苛没有发现,她的瞳孔隐隐约约泛着红光。
把东西提进来之后,傅苛先拿起猪肉,半肥瘦的五花肉看起来就让人喜爱。东坡肉用五花肉来做是口感最好的。
虽然她不会做饭,但是对于东坡肉还是很了解的。
可惜,现在她吃不了东坡肉了。一块生猪肉,傅苛吃起来还是有些心理障碍的,哪怕前世。她恢复神智之后就开始吃晶核。
晶核是存在于丧尸的脑子里的一个聚集了能源的石头。
不仅仅对傅苛有用,很多异能者都会利用晶核来提升自己的异能。当然,和傅苛直接入口吃不一样,他们只是吸收晶核中的能量。
试探的吃了一口,虽然味道不太好,但是能吃。
终于不用担心自己被直接的饿死了。
吃完了二十斤猪肉二十斤牛肉,傅苛才觉得肚子不那么的饥饿了。
既然她还是丧尸,末世还是会降临,傅苛在第二天早上就出门了。其实重生回来也好,她依旧是十阶丧尸王了,而且用目前的情况来看。
就算末世降临,也不会有人怀疑她是丧尸。
不过那些基地的体检还是让傅苛有些犹豫,不过那又怎么样?大不了就不去基地就可以了。
对于她来说,危险的不是丧尸。反而是人类。
傅苛在上大学之前就已经存了二十多万的钱,后来上大学期间小说收入越加的高了。目前她手中已经有三百多万。
她不打算在B市待下去了,不记得上一世的她是在那个城市了。不过B市对她来说很不安全。
傅苛打算回自己的老家,D市。自从孤儿院院长去世之后,傅苛就再也没有回过D市。
背着笔记本电脑,直接去了营业厅。买了两个平板电脑和两个智能手机,选的都是超大内存的。
她已经计划好了,下载些电影小说什么的。以后也好打发时间,免得像是前世一样无聊。
买了动车票之后,傅苛直接去往了D市。
动车的速度很快,几个小时的时间就到了D市。D市的变化很大,但是依稀还能看到当年的样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