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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穿越小说中,每每那些女主角能在众人中鹤立鸡群,我自以为,都是心理年龄在作祟,再加上十几年的现代教育,自然与众不同。在这荒芜年代,没有什么比博学多识更引人注目了。

  不知从何时起,住在破庙中的乞丐渐渐开始相信那个古怪的,老是在他们脉搏上摸来摸去的小男孩。他们在商量后,凑足了钱,照着苏毓的交代,去药房买了几包药给病得尤其重的一个孩子。

  几日后,那孩子明显好转了,烧也退了,人也不说胡话了,苏毓医治好了他生平第一个患者。孩子八岁,叫阿毛,没有全名,三岁被恶徒欺侮,打折了右腿,简单包扎后留下了长短腿的残疾。

  这几日,苏毓一直坐在阿毛身边,观察他的情况。当他脸色变好,渐渐醒来时,苏毓呆愣一会后站起来,俯视着阿毛那对他感激涕零的模样。

  此时的他,不知心里在想什么,却让我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古怪。

  阿毛醒了,我也大大松了口气,真怕苏毓误人子弟,把人家孩子给耽误了。幸亏天才加上勤奋的效果,古往今来都不会太差。

  没多久,这个嘴上没毛,身高刚到一米七的男孩居然也成了小有名气的郎中。远近的乞丐都知晓他的名声,让他来诊治。病轻的,他便说些个需注意的地方,让病人自行调理;病重的,他就口述药方,让病人筹钱去。

  几天下来,我发现他看诊时,竟没带半点一贯的倨傲,平淡无波得让人心下琢磨不出,到底是死疾还是小病,开起药方,用起药来也是半点不犹豫。

  我奇怪,“你难道不怕开错药吗?”

  他擦擦手,这表示他要休息了,今日不再看诊。“开错又如何?哪个大夫能保证不开错?与其畏首畏尾,还不如照着自个心思来开。”

  “开错不是就误了人家?”他就不急的吗?

  苏毓眼神却很清冷,“人贫命贱,除了我,他们难道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世态炎凉,除非是自个身子骨硬,否则就是病死的份。

  “若是救不活呢?”我犹不死心,追问。

  “那是他们的命数。”他并没有医者怜悯之心,可能那些病人对他而言,不过是实验中的小白鼠。

  我很失望,我开始觉得在苏毓身上,少了一些我想在他身上看到的东西,还是那东西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我果然对他寄托过大,或许我也是一个隐藏的完美主义者。

  ××××

  “七七,你最近怎么不去陪你的小朋友了?”小倩本月第四次在饿死酒楼中遇到了我,万分惊讶,想当年我可以抛弃他们半年不见人影。

  我喝着饿死酒楼提供的香槟,不得不承认,对于鬼官来说,节省法力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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