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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芫夹着耳机,背着硕大的吉他袋,斜着身子钻进狭窄的车门,一边投币,一边问:“有什么事?”

  “吉他在我卧室里,你拿什么练?”

  孟芫语塞:“......”

  “哦,练习室里有的,可以临时练一下。”

  “那表演呢?”

  “...就、随便弹一下呗,哈哈哈哈...”

  “孟芫,你这个贼!”

  孟芫找到个位子坐下,嬉皮笑脸道:“偷走你的心的贼。”

  “...神经病...”迟寅吐槽了句,继而威胁道:“给你一天时间,你把钥匙给我还回来啊。”

  话没说完,孟芫就挂了电话。

  “......”

  -

  1874酒吧。

  华灯初上,夜色正浓。

  酒吧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形形色色,他们只在夜间出没,或以不同面貌出现在这娱乐天堂。

  孟芫大约六点出门,一直在练习室里练到夜深,郭震进来敲门,“走走走,吃个夜宵再继续。”

  她拿出手机看了看手机,已经大约九点钟了。

  于雪米拍了拍她的肩膀,笑着说:“走吧,待会你还要上台唱歌,免得等会没力气,反正是你震哥请客。”

  孟芫点点头,应声:“我知道的,不过雪米姐,你作为乐队的主唱,不用忌嗓子吗?”

  于雪米耸肩,无所谓地说:“业余的,地下乐队随便唱唱。”

  “...是吗?”孟芫悻悻。难道不是因为热爱吗?雪米姐看似无所谓,不爱惜自己嗓子的样子,还只是现实尴尬的状态,她没敢问出口。

  如今的她还是一腔热血,饱含热血,对一个东西如此执着。

  不过因为迟寅,后来也放弃了,毕竟在她的心里,第一顺位永远是这个人。

  吃完夜宵回来,穿过酒池肉林,郭震环视了一圈,看见大厅左侧的卡座里,两个熟悉的身影。

  他喜出望外,大步走过去:“嗨呀,老白又来了?”

  叫老白的人,是震哥酒吧的常客。以前落魄在酒吧驻唱,结果改行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如今心宽体胖一副老总样,一点不像个曾经搞音乐的人。

  他回头看到郭震,连连摆手:“来来来,你看看这是谁?好家伙,一个人吧台坐着,眼尖被我认出来了。”

  郭震循声看过去,面色讶然:“均子?真是你啊!你小子什么时候回来的?”

  “有一段时间了。”何均淡淡应声。

  “震哥,我没骗你吧!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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