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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芫夹着耳机,背着硕大的吉他袋,斜着身子钻进狭窄的车门,一边投币,一边问:“有什么事?”
“吉他在我卧室里,你拿什么练?”
孟芫语塞:“......”
“哦,练习室里有的,可以临时练一下。”
“那表演呢?”
“...就、随便弹一下呗,哈哈哈哈...”
“孟芫,你这个贼!”
孟芫找到个位子坐下,嬉皮笑脸道:“偷走你的心的贼。”
“...神经病...”迟寅吐槽了句,继而威胁道:“给你一天时间,你把钥匙给我还回来啊。”
话没说完,孟芫就挂了电话。
“......”
-
1874酒吧。
华灯初上,夜色正浓。
酒吧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形形色色,他们只在夜间出没,或以不同面貌出现在这娱乐天堂。
孟芫大约六点出门,一直在练习室里练到夜深,郭震进来敲门,“走走走,吃个夜宵再继续。”
她拿出手机看了看手机,已经大约九点钟了。
于雪米拍了拍她的肩膀,笑着说:“走吧,待会你还要上台唱歌,免得等会没力气,反正是你震哥请客。”
孟芫点点头,应声:“我知道的,不过雪米姐,你作为乐队的主唱,不用忌嗓子吗?”
于雪米耸肩,无所谓地说:“业余的,地下乐队随便唱唱。”
“...是吗?”孟芫悻悻。难道不是因为热爱吗?雪米姐看似无所谓,不爱惜自己嗓子的样子,还只是现实尴尬的状态,她没敢问出口。
如今的她还是一腔热血,饱含热血,对一个东西如此执着。
不过因为迟寅,后来也放弃了,毕竟在她的心里,第一顺位永远是这个人。
吃完夜宵回来,穿过酒池肉林,郭震环视了一圈,看见大厅左侧的卡座里,两个熟悉的身影。
他喜出望外,大步走过去:“嗨呀,老白又来了?”
叫老白的人,是震哥酒吧的常客。以前落魄在酒吧驻唱,结果改行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如今心宽体胖一副老总样,一点不像个曾经搞音乐的人。
他回头看到郭震,连连摆手:“来来来,你看看这是谁?好家伙,一个人吧台坐着,眼尖被我认出来了。”
郭震循声看过去,面色讶然:“均子?真是你啊!你小子什么时候回来的?”
“有一段时间了。”何均淡淡应声。
“震哥,我没骗你吧!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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