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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面有鱼,腥腥的。

  叶卿放下筷子,默然回忆起一些往事。

第四十四章

  叶卿是在一座海滨城市读的大学, 风光挺好的,只是饮食还是不习惯。

  都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他实在不喜欢那些鱼虾,刚去的那阵子,叶卿甚至很怀念北城的食物。

  让他失落的不是人生地不熟, 而是要一次一次地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认识自己, 不停地与不同性格的男孩女孩成长碰撞。

  这样一个阶段,是让人沮丧的。

  小时候,认识的人越多越快乐;长大以后,认识的人越少越自由。

  他开始不喜欢社交了, 长时间地把精力放在搞学术研究的方面, 学了计算机, 走上了一条“别想有假期”的不归路。

  时君以跟叶卿在同一所学校, 他仍然保持着优秀,也习惯着伪装。把最好的姿态带给身边的人,掩埋了那些酸楚的过往。

  冬天来临之前, 叶卿和时君以出海玩过几次, 刚刚到这里不大熟悉, 大家去哪里玩他们去就哪里玩, 于是下饺子的盛景让叶卿觉得头疼。

  到了下半学期,他慢慢地发现了很多人少的也很漂亮的海滩, 在高处所见的一弯短短的海岸线, 从头走到尾, 居然要花上一天。

  他买了一个相机, 但是不太会拍照,有几次跟寝室里的人去看日出。

  叶卿因为总是拍不到好看的照片觉得不愉快,后来他就把时君以捎上了。

  他也不知道时君以拍照水平算是怎么样,总之要比他自己拍的好看多了。

  日光裹着平静的大海,海水一波一浪,翻滚的潮汐卷去了时光。

  时君以看到叶卿把每一张照片都保留着,他笑了笑,问他:“是要给程晚看的吧。”

  叶卿没接话,他也平淡地笑了。

  时君以对他笑的时候,叶卿希望,他的那些过往,是真的被埋进了土壤化成了灰,不要再有任何遗迹。

  社交对叶卿来说是负担,也许对别人来说,也是一种新生。

  叶卿有好几次想去程晚的学校,但是都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她高二开始就住了校,平时一有假就跟爸爸妈妈待在一起,叶卿只能等到她毕业。

  程晚高考完之后买了手机,跟她联系就变得方便很多。

  她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把自己高考前想做的事情都做了一遍,那时候流行什么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程晚和班上要好的同学去喝酒唱歌,接连玩了几天,她不太敢去酒吧,爸爸也不让她去,所以基本上都是去的KTV。

  班长是个特别文艺的女生,组织活动还搞了一个主题会,给大家畅聊的时间,有一个主题叫做——如果回到过去,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轮到程晚说的时候,她已经喝得东倒西歪,靠在沙发上,憋着一口气,“我跟你们说我以前,被人欺负。我那时候干了啥,我把她教育了一顿,我说……学姐啊,你要好好做人。”

  程晚捂着涨热的脸,“我要是回到过去,我能跟她好好做人吗?”

  她拍了拍旁边的墙壁:“我直接把她拍到墙上,抠都抠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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