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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冬天和往年一样,干燥而寒冷,等所有人都穿上厚厚的大衣时,冬天的第一场雪,也来了。

  

  外面下着大雪,屋里残留着晚饭的香气,脚边火热的壁炉,手边是美味的点心,在一个只有壁炉没有空调的时代,秦恬感觉冬天比夏天舒适多了。

  

  这两天她正在向秦母学习做棉袄。

  

  巴黎的冬天虽然寒冷,但是却并非严寒,大多数人几件毛衣,背心,外面一件大衣就能搞定,所以家里的棉袄垫在箱底被人遗忘许久了。猛然听秦恬提起,秦母还愣了一会儿才想起棉袄的位置。

  

  虽然奇怪女儿为什么突然想学做棉袄,但是传统的母亲总是希望女儿能会点女红的。作为示范,秦母拆了秦父的旧棉袄,又裁剪了一点新布,买了点棉花,直接做给秦恬看。

  

  秦母拿出的棉袄很复古,这时候还不流行套头衫,棉袄就和唐装一样,颇为洋气,秦恬一看就喜欢,她学了两天,觉得自己实在有心无力,没办法,她只好拿出尺寸来让秦母主力,她打下手。

  

  秦母一看尺寸就明白了,抿着嘴笑,却什么都不说,裁布,缝纫,做得很细心。

  

  秦父一边看报纸一边撇这边,半晌才道:“怎么又在做棉袄?我记得很久没穿了。”

  

  秦恬讷讷不说话,秦母笑了:“别自作多情了,这不是做给你的。”

  

  “哦?”秦父一愣,“那是给谁?”

  

  “你问你女儿。”

  

  秦恬纠结,支支吾吾:“那个,你说给谁就给谁的。”

  

  “……”秦父一头雾水,半晌一叹,“女大不中留啊!”

  

  棉袄这玩意儿,暖和,耐脏耐磨,虽然穿上后身材不怎么好,但是如果裹在军装里……大冬天的,谁也看不到。

  

  她想不出能为奥古斯汀做些什么,这个没有羽绒衣的时代,她能想到的最保暖的,就是棉袄了。

  

  尺寸上秦母帮忙做了些改动,秦恬全靠偷偷测量,目测,手测,有时候还抓来伊万试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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