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9(2 / 2)
陆缄:“ ……”
之后,苏亦老老实实地跟着陆老师好好学,再也没有摔倒过。倒不是她天赋异禀,进步神速,而是陆老师尽职尽责,每次她趔趄着要摔倒,陆缄都能稳稳地扶住她。
数九寒天,苏亦到底是大病初愈,陆缄不敢让她玩太久,于是提议到处逛逛。
“好啊,我要去酒吧。”
都到了什刹海,怎么能不去酒吧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在一起后——
陆缄:叫声好听的。
苏亦:老公!
第三十章
两人找了间酒吧,点了点小吃和饮料。这会儿时间还早,人不多,只有三三两两的客人散坐着。工作人员正在调试音响设备,驻唱歌手抱着吉他慵懒试唱。
苏亦跟着歌声小声哼哼,一脸羡慕地说:“玩乐器的人都好帅啊。”
“我也会。”陆缄给自己点了一杯Gin Tonic。
苏亦呵呵一声:“是吹口琴吗,我也会。”
陆缄:“……”
他深吸一口气:“你想听什么?”
“《纸短情长》。”
她话音一落,陆缄放下手里的透明玻璃酒杯,就起身往台上走。
“喂,喂,你真上去啊。我信你,还不成嘛。”
陆缄和台上的歌手说了一句,接过他手里的吉他,往台上的高脚凳上一坐。
幽暗的灯光打在精致的眉眼处,留下一片柔和的阴影。他眼睫低垂,修长的手指轻拨慢捻琴弦,低低吟唱:“你陪我步入蝉夏,越过城市喧嚣……”
陆缄一开口,苏亦就跪了。
天、呐!!!
他怎么会唱得这么好听?!
苏亦呆呆地看着台上的男生。
说话声音好听的人,唱歌不一定就好听。有些人声音比较沙哑,但是唱起歌来就很有味道。陆缄的声音两者兼而有之,好听又有味道,听到耳朵里,透过耳膜直击心底,酥麻舒爽。
苏亦捧着脸,满脑子冒着粉红泡泡。她真的有点陶醉,单纯地为他的歌声而陶醉。
一曲唱完,她几乎要醉死在他的歌声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