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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缝里突然灌进亮光,刺得她不自觉眯眼,一直到完全睁开,才看到近在眼前的男人的黑色皮鞋。
目光从皮鞋向上,一路扫过西裤腰带西装衬衫直达最上面的人脸。
奚溪懵得很厉害,此刻站在她面前的,是个长相英俊身材高大的男人。这个男人,正眸光染着讥诮俯面看着她。
而她自己,整个人都趴在地上,身下是硬得生凉的棕色地板。
曹砚还是第一次看到贝奚溪出现这么狼狈的状态,趴在楼梯底部,一只脚甩掉了拖鞋,搭在楼梯最后一级台阶上,脚面脚掌光滑细白。
趴在地上抬起头看他的那一刻,还有一种憨愣的萌态,眼神里染满了懵然,睫毛密长上翘,眸光干净,盯着他,让他有一瞬间的恍惚。
不过也就是一瞬间,连他眸光嘴角的讥诮都没有中断厘秒,他看着地上的女人出声,“行这么大礼,客气。”
奚溪还是很懵,一时之间根本反应不过来这是哪里,大约可以用一句话准确吐槽表达出她现在的状态——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在干什么???
再强行加一句就得是——不行,妈妈我要回家555!
然而没等她把像生了几年锈的脑子再动起来,站在她面前的男人又不耐烦地说话了。
点动步子转身,嘴上跟她说:“赶紧走吧,不要耽误我时间。”
去哪?
奚溪下意识地想,但喉间像卡了团棉花糖,根本说不出话来。
在她还没根本不能反应过来的时候,有个戴围裙的妇人过来把她从地上扶起来,拍了拍她身上的大衣,把散落在一边地板上的酒神包捡起来挂到她胳膊上,却并不跟她说话。
在眼前的男人正迈着步子往外走,奚溪只好懵懵然地跟上去。到玄关边才发现自己一只脚光着,而另一只脚穿着黑色兔毛拖鞋。
在要跨过门槛的时候打住,她打开鞋柜,在里面随便勾了双深灰色亮碎钻高跟鞋。穿上后就急急出门去追刚才那个男人,追到他身后,隔着大约三步的距离跟着。
一边跟着男人走,奚溪一边转身往四周看周围的环境,确实不是她所熟悉的地方。但她脑子实在滞得很厉害,和喉咙的感觉一样,像塞了棉花,一点气都不透的感觉。
迷迷瞪瞪的,跟着前面的男人上了一辆车型一点都不炫酷的红色劳斯莱斯,她更懵了。
男人开着车不跟她说话,她自己便一手按着放在自己大腿上的酒神包,手指碰在双虎头搭扣上,一只手抬起慢慢地捏自己的眉心,希望能早点摆脱这种懵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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