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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唐德旺有点迟疑:“这是我家侄子,应该不是他。”倒不是他有多相信罗有秀,而是他就只在他们房里待了半小时,老人家一直眼睛没眨的在旁呢,有秀就是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偷钱。

  警察本来还怀疑熟人作案,现在一听就在两老眼皮子底下呢,他们就把注意力转到剩下那四条记录上去。

  李曼青急了,别错过这条线索啊,可不能让他逃之夭夭!

  情急之下她也来不及多想,眼睛下意识的往下看,就见最后一条记录上,字迹颇为眼熟,来访者名字叫“刘能”。

  刘能……她在哪里听过,或者见过。

  这字迹……何止是有点眼熟!虽然她跟罗有秀能用得上“写字”这项技能的时候不多,但她因为在乎他,所以连带着对他的笔迹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刘能”肯定就是罗有秀!

  绝对是那厮王八蛋!

  她想起来了,以前听他跟狐朋狗友吹牛时,有人曾这么叫过他。因为那人是外省人,说的普通话,她当时听得一清二楚,就是这两个字。

  应该是他“行走江湖”的化名。

  “诶,等等,这名字……我好像在哪儿听过,爸,你们以前是不是丢过两百块钱?”她急中生智强行带出他的劣迹来。

  唐德旺一愣,儿媳妇怎么知道那两百块的事?

  那都十年前的事了,如果不是今天“故事重演”他一时半会儿都还想不起来。当时老婆子被气病,家里谁都不敢再提这茬,小两口结婚后也怕儿媳妇多想,家里不可能有人跟她说。

  李曼青倒是不在意,那年代的议亲,又不是自由恋爱,唐丰年估计连人家女孩子的面都没见过几次。退一步说,就是自由恋爱的又能怎样,谁还没个前男友前女友啊?跟她的斑斑劣迹比起来,唐丰年简直是一张白纸。

  想到自己做的错事,她只觉良心不安。自己对不住他太多。

  “我记得,好像是前年什么时候吧,有一次跟丰年上街,听见有人说什么‘刘能那臭小子拿了唐家两百块钱’的事……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如果是同一个人,那很有可能是惯犯了。俩警察开始重视起来,问她:“是什么时候的事?”

  李曼青“冥思苦想”,最终还是摇摇头:“我也不记得了,印象中……好像是前年吧,我也没听说家里丢钱的事,我家孩子爸也没说过。”

  警察又问老爷子,以前那次是什么时候丢的钱,丢了多少……李曼青装作恍然大悟才知道那回事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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