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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了。
“妹,要不明天,你看咋样?”
“说话不算话,哼。”红梅小辫子一甩,扭头就走,留下一个背影给孟红卫。没办法忘记的人摸摸后脑勺,嘿嘿笑两声,跟在妹妹后面走了进去。
红梅不是真的生气,只是原主的性格是这样,自己不可能装着无动于衷,学的还挺像。
到了晚上孟致远把红梅叫到自己房间,“闺女,你白天拿回来的东西,从哪儿拿回来的。”
红梅没有想到这个时候他们还记在心里,“是您女儿自己有本事,在外边救了一个人,人家家里有这些东西,硬要塞给我,我是个孩子,哪儿有力气和大人争力气。”
“你这么小怎么救人的呀。”
“老爷爷的药掉在离他远的地方,他又动不了,是我给他捡起药瓶子喂他吃药的,那不是我救了他是谁救了他。。”
“这样啊,那还不错,做人就是要这样,老爸误会我家闺女,对不起。”
“没关系,我大人大量原谅你吧。”
“哈哈哈,只要看到我闺女什么烦恼都没有。”孟致远摸摸红梅的小辫子,目光温暖,红梅喜欢这样宠着自己的爸爸。无条件的宠着自己,这种感觉真好。
“那是您闺女可爱大方重要的是还出落的水灵。”红梅不要脸的夸自己,脸不红气不喘的。于秀在补衣服,听到闺女那不要脸的夸个儿,“噗嗤,脸皮厚的都快赶上你爸了。”
“我是我爸的闺女就得像他,像他就对啦!”
傲娇的小模样,很是骄傲,小头发一甩一甩的。
孟致远就喜欢看着自家闺女笑,多笑笑就好。只是这日子越过越艰难,都是自然灾害闹的。家家户户都吃不饱,自家的日子也不比别人家的强,媳妇儿又没有工作,就在家糊糊纸盒子,还有幸好之前给媳妇儿把户口给落下了,媳妇儿家是郊区农村的,自己有个哥们儿帮了自己大忙,要不然自己家的粮食哪够吃的呀。
孟致远是红星机械厂的机修工,技术工种,工资还算不错,要不然都不能养活一家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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