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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叶清南恢复了笑脸,他再才提议道:“事情解决了吗?如果你觉得不满意的话,我可以帮你杀了他们。”

  “不用了,都解决了。”叶清南吃了一块剥好的橘子,酸酸甜甜的味道在嘴里蔓延,她笑了笑,意味深长道:“有时候,活着,会比死了更痛苦。”

  叶清南期待着,男人知道自己逃跑后会是什么样子的。

  只是现在……还得哄着他去做血清,总不能半途而废啊。

  有时候想想,叶清南觉得自己真的是个人渣,约莫是生活在深海中吧,连带着那颗心,也变得毫无温度起来。爱上她,不过是自讨苦吃罢了。

  等他最后反应过来,自己不是石头,而是怎么也焐不热的冰块时,想必就会离开。

  开始可能会难过、痛苦,甚至是绝望;可时间真的是个好东西,一年、十年、百年……终有一日,他可能会连叶清南这个人的面容也记不住,被人提起时,说不定还会会云淡风轻的说:“她啊!我以前认识她。”

  这便是爱情。

  人类的生命因为短暂,反而变得格外珍惜。

  拥有永恒生命的他们,不管曾经有多爱,白月光终会变成白米饭,红玫瑰会变成蚊子血,相爱到互看两相厌。

  这就是叶清南的爱情观。

  所以她愿意听从系统的,在穿越每个世界时留下,和她选择的男人共度余生,是因为她明白,这段日子不过是她漫长人生中不起眼的一小段,终归会流入时光的河流,不见踪影。

  血清制作在继续。

  或许是叶清南明确的表示了自己很无聊,齐墨九暗中加快了速度,进步一日千里。

  叶清卿偶遇了齐墨九好几次,对方都装作没见到她的模样,她只得挫败的把目光放在了叶清南的身上,在中午齐墨九出门口,她敲响了大门,等叶清南出现后,女人开门见山道:“我们合作吧。”

  “哈?”

  叶清卿挺着胸脯,自信满满道:“就算齐墨九现在最爱你又如何?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东西,与其等他在外面弄个女人回来让你走,不如我们姐妹两个联手,把他拿捏在手里。”

  叶清南面色古怪:“……你是不是脑袋有病。”

  “你才是看不清状况。”女人恨铁不成钢道:“你每天就在家里吃吃喝喝,还耍小姐脾气,一天两天还好,时间久了,生活的重担都压在齐墨九身上,你以为他不会有怨言吗?”

  叶清南差点大笑出来,硬是给忍了回去,十分诚恳道:“我相信他不会的。”

  “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你说的很对。”她点头,叶清卿见此眼前顿时一亮,正想说‘你同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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