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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云笙心满意足的看着自己的销量,数字增长的速度在超过一百的时候瞬间慢了下来,不过,这对于新开张的小店来说,已经是非常出色的成绩了!
她很知足常乐的!
第一炮成功打响,苏云笙开始准备材料,烘焙,冷却,包装,联系快递,然后召唤出几个影子,开始一张一张手写赠语。
诚意这个东西,是留下回头客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留下好口碑的关键。
第一次,她必须要给所有人留下一个用心的好印象!
等到快递寄出去,已经快到中午了,苏云笙揉了揉僵硬的脖子,准备去做点吃的。
自从拿到第一笔钱之后,她就从家里搬了出来。
虽然有家人的陪伴很温暖,但她本质上不是一个喜欢被约束的人,也不喜欢被人照顾,家长不在身边,做事也更方便些。
她不喜欢让别人担心,无论要做什么,她更喜欢一个人来承担后果。
独立和自由,这两个词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
在有人代替她打字之后,苏云笙码字的速度快了近一倍。
《末世》的大结局已经码完,她开始思考,下一本要写什么。
一般情况下,在一篇文火了之后,大多数作者的选择都是继续写同类型同风格的小说,以最大限度的留住之前的读者,慢慢积累粉丝,然后走向成神之路。
这是绝大多数正常人都会选择的路。
只可惜,苏云笙她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正常人。
她不会因为《末世》的大红大紫而忘记了自己的初衷——
她写这篇文,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下一本书造势!
一本成神的人太少,过程也太艰难,如果题材太过冷门,则是难上加难。
所以,她需要一本书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苏云笙唇角一勾,笔杆在指尖转了两圈,“啪嗒”一声落在桌子上!
开写!
她低下头,捡起笔,在白纸上“刷刷刷”的写起大纲来。
这,是她前世写的第一本书。
题材和情节都是她最喜欢的一本,但当时的笔力不足,技巧欠佳,所以反响只是平平。
有些东西,算起来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初心,像是白月光,像是朱砂痣。
可惜,初心这个词后来被用滥了,看起来就没有那么顺眼了。
虽然她当初一直很想大修一遍,但从头改文实在是太费精力时间,她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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