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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你说说详细的。”
听这口气,就是可以往下谈了。
于是付法务拿出几分草拟的合同,分发给梦想音乐的几位大佬。
“几位可以先看一下我司草拟的方案。”
几位大佬都是见过世面的人,早就知道所谓的三方协议都有些什么内容。前面那一条条也没有必要细看了,直接跳到最后看分成的比例。
数分钟后,代表梦想音乐的王律师大致浏览完了协议草案,冷冷道:“这个分账比例也太不公平了吧?”
付法务不慌不忙:“请问您觉得哪里不公平呢?”
“演艺事业的五大类别,唱片、演出、衍生产品开发、创作和其他类。只有唱片和演出还跟我方分成,后三项都不再分成?”
“是的。”付法务微笑着回答,“毕竟你们不再经手李希幸的演艺工作,她的肖像权和她创作的作品都跟你们没有关系了,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王律师看了眼董事长和副总的脸色。
“创作的分成我们可以不要,但是衍生这一项,我们必须保有一定的权利!”
所谓的衍生,指的一般就是肖像权、姓名权等。梦想音乐想要争夺这一块的权利,倒不是为了多分点账,而是因为李希幸毕竟是从《超级声音》这个节目里走出来的,他们在运营《超级声音》这个节目的时候,很多时候很多地方可能会用到李希幸的肖像和名字。本来他们随便怎么用都没人管,现在他们要是一个不小心,自己反而还变成侵权的一方了,那得多蛋疼啊!
于是双方就这块内容进行了一番扯皮。
李希幸一直安静地坐着旁听,没有插话。双方的争论非但没有让她觉得难受,心情反而放松了不少——对方愿意扯皮,就说明对方有意签署这份三方合作协议了!
她在桌子底下偷偷给谢默东、朱筱桐和左天扬发消息,汇报这份喜讯。
一阵扯皮之后,双方达成了初步的共识,然后又开始扯掰正题了。什么是正题?那当然是钱啊!
“演出活动给我方的分账,头三年百分之十,后三年只有百分之五?!”王律师表情严肃,“说实话,这个比例在我方看来,非常没有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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