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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荞这样明明年轻美貌,家世显赫的女人放着其他的未婚青年不要,勾引有妇之夫,还害的原配难产而亡,要不是忌惮她是沈家的女儿,早被一口口唾沫星子给喷死了。

  今天看了这么一出大戏,边上围观的那些人心里可火热了,就等着回去和自己的朋友邻居好好说说呢,萧家那个长孙回来了,还和沈荞爆发了这样的冲突,那不正是一场好戏吗,尤其是看到沈荞吃瘪,更是让人比吃了三斤肉还爽快呢。

  刚刚那几个和萧家孙子走在一起的孩子的话围观的人也听见了,没想到沈荞还有不爱洗澡的毛病,据说人都是臭的,贼遭蚊子了,也不知道那箫敬宗不爱漂亮贤惠的原配孙岚,偏偏爱那不爱干净的沈荞,是什么臭毛病。

  所谓的流言,就是三人成虎吗,没人去想沈荞是不是真的不爱洗澡,你说她要是干净的,为什么那么多蚊子就叮她一个啊,逛了一晚上的华侨商店,也没见有一个蚊子咬了他们啊,全朝沈荞飞去了,不是因为她味道重,是为了啥啊。

  在目睹了今天发生的这一幕的人的传播之下,沈荞就成了铁板钉钉不爱干净的人,不过沈荞还不知道这件事,此时的她正在自己家里发火,茶几上放的紫砂壶的茶杯,都被她一气之下摔烂了。

  “怎么回事,一回来就发脾气,从深还在房里做作业呢,也不怕把孩子吓到。”萧敬宗从厨房倒了杯水,看着气呼呼跑进来的沈荞,皱了皱眉。

  不得不说,萧敬宗这人渣是渣了点,皮相却是很好的。

  约莫一米七八左右的高度,在这个年代的男人里头,完全已经称得上挺拔了,已经年过三十的他保养得宜,身上没有丝毫赘肉,郎眉星目,他似乎也刚从外头回来不久,身上的衬衫还未换下来,袖口的扣子解开挽起,领口的扣子也解开了几颗,露出精壮的胸膛,随着喝水的动作,喉结上下滑动。

  沈荞是真的喜欢眼前的这个男人,不然她也不会明知道坏名声,还是要和当初已经有了妻子的萧敬宗在一起,看着他有些恼了,沈荞立马就不敢生气了,微微嘟着嘴,撒娇的走到萧敬宗的边上,就和当初两人刚刚在一块时候那样,咬着他的手臂说着自己的委屈。

  “还不是你那好儿子,我今天去华侨商场看到他了,和一群不三不四的土包子在一块,见到我连一声妈都不叫,而且都到了平南了,连爸也不去见,我看那孩子,是越来越不像样了。”

  沈荞保养的再好,毕竟也是快三十的人了,还学着当初两人刚好上的时候那样嘟嘴撒娇,多少还是让萧敬宗不太适应,隐隐还有些厌恶,不过他隐藏的很好,即便心细如沈荞,也没发现他的不妥。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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