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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雄把自己面前几道菜全堆到殷勤面前,“你吃,千万别剩下,剩一个菜叶子都属于你不尊重我的感情。”

殷勤敞开了肚子大吃特吃,他腰上伤还没好,不敢喝烈酒,路雄给他要了瓶甜丝丝的酒酿,两人碰杯。

酒至半酣,殷勤眼睛亮晶晶的,在灯光下光华璀璨,让路雄不禁看得痴了。

“看什么?”殷勤抹了一下脸,“我脸上有东西?”

“没,”路雄摇摇头,微微笑了一下,想到自己两年前第一次见这个人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从此这个世界上的美人就都算不上美人了。

他想上天怎么能造出这么漂亮的一个人呢?这不只是开金手指,简直就是开金大腿了。

殷勤得意地笑了起来,媚眼如丝地瞥他一眼,笑骂,“你小子……别一脸傻相,老子知道自己秀色可餐、帅出太阳系了,但你还是把注意力放在饭菜上吧,看我是不能看饱了的。”

路雄笑着屈指弹一下他的脑门,忍不住想对老天爷说,您都开金大腿造出这么漂亮一个人了,为什么不能给他点正常的脑子呢?真小气!

两人吃完饭,勾肩搭背地走出仿膳山庄,外面华灯初上,殷勤看看被霓虹染成红色的天空,笑道,“先别回去了,马上性文化节开幕,我都没有身能见客的衣服,陪我逛逛街吧。”

这儿离殷勤常去的商场不远,他们便把车仍在餐厅门口,慢慢走去商场。

殷勤自认为是个在穿衣打扮上颇有造诣的时尚达人,一进商场就风骚地孔雀开屏,拖着一截伤残的老腰都没耽误他刷卡刷到手软,路雄大包小包地跟在后面,看他那欢快的小样儿,太阳穴一跳一跳的,觉得脑仁疼。

——这种败家媳妇谁养得起?

“傻站着看什么?”殷勤拿着一件深蓝色衬衫回过头来,“过来。”

路雄屁颠屁颠地过来,看看他手里的衣服,“我说……虽然你身材好穿啥都好看,但这个颜色不太适合你,太老气了。”

“谁要穿了?”殷勤白他一眼,不由分说把他身上的外套扒下来,衬衫扔进他怀里,对试衣间一指,“去,换上给我看看。”

路雄不由得心头一暖,笑了两声,跟只偷到肉的大狗似的蹿进试衣间,飞快地扒了衣服套上,走出来,“怎么样?”

殷勤对他尺寸掌握得很好,衣服十分贴身,硬是给他一个粗人装扮得人五人六,有一种硬汉式的斯文。

“很好,”殷勤笑起来,对导购员道,“还有刚刚我试的那件,一起包起来。”

两人走出店,路雄扒拉着购物袋,发现了一件和自己同一款式、但颜色不同的衬衫,嘿嘿两声笑了起来:情侣装?有进步!

逛了半个多小时,路雄用手掌抚摸殷勤的腰,低声问,“疼不疼?”

“有点儿酸。”

路雄在他前面蹲下来,手掌在身后勾了勾,“上来,我背你。”

殷勤欢快地蹿了上去,路雄的后背宽阔结实,趴在上面十分舒服,还有种三十多岁男人特有的成熟气息,掺杂着烈酒的味道,还有淡淡的烟草气息,性感得令人神魂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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