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316(2 / 2)

加入书签

  最后,老子还是有点喜欢这个小漂亮的。

  陆松松悠悠然的,觉得今年也就是此时此刻,周邦媛算是做对了一件事情,不惹他生气了,就凭这个,他觉得自己去年的事情就原谅她了,日子还可以将就着过几年,这女人就这样。

  周邦媛最后站直了,然后打量了一下陆松松的左耳,“你戴着真的很好看,明天就戴着这个吧,真的很有气质,我老公真帅。”

  女人有时候说帅,其实不是说外表,而是说一种她觉得很帅的定义,有时候你给她扛着一袋大米爬楼梯,有时候是你抱着孩子去医院,你做到了她做起来很累的事情,做不到的事情,那就是很帅,眼睛里面就只有你了。

  周邦媛今晚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话,是真的觉得自己老公很帅,真的很好对她。

  陆松松觉得耳朵有点热,第一次觉得原来耳朵也可以这么备受瞩目,这么重要。

  咕哝了一句,“就知道花钱,买这些东西有什么用。”

  说了这么一句,周邦媛就当没听见,男人啊,有时候说话你就当狗叫了,没法沟通的。

  说是这么说,等着晃悠噜噜的时候,今晚就特别想让自己儿子早点睡觉,不自觉的就晃到了镜子边看一眼,觉得确实是可以看的。然后换手的时候,不自觉地摸一下,觉得明天穿什么衣服搭配好看。

第172章 陆美美

  噜噜眼睛就很着急了, 看着陆松松的耳朵, 有灯光的原因一直是闪闪亮亮的,噜噜就很想碰一下, 伸着手老去碰, 陆松松肯定是不给摸得,给换了个方向,噜噜就看不到那个耳朵了。

  绿豆大的眼睛找了一圈没找着, 很遗憾的闭上了眼睛, 也觉得自己累了,不好好睡觉一会起来怎么哭呢?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吃早饭的时候了, 早上起来就是吃饺子, 陆松松穿的一身的体面,羊毛的呢大衣, 周邦媛看着他戴着那个耳钉,觉得是真好看。

  那一身的灰色羊毛大衣,下面是休闲西装裤子,脚上踩着的是牛皮的小靴子, 人家都说腿短不穿长靴,陆松松也短, 但是穿着短靴, 还是很好看的, 一身打扮就知道很有钱了。

  就连陶凤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