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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和旧,最后套了一件灰色卫衣和牛仔裤走出房间。

洗漱完后,秦韶华从厨房里探出脑袋,“还早,急急忙忙去哪儿,我给你煮了个鸡蛋”。

“我有个线报”,向雾见人家一番心意,拿餐巾纸包起那个鸡蛋出门了,到那条小巷时,辛慕榕还没到,又等了五分钟,黑色奥迪才出现在视野里。

车停稳后,向雾左右看看才钻进去。

置物架上放了一袋吴记的早餐,男人坐在弧线流畅的真皮座椅里,他今日穿了一件随性的白色夹克,衣领和袖口是蓝白条纹,拉链拉至小腹上一点点,里面搭配一件白色低龄t恤,下身则搭了条深蓝色的条纹休闲裤,手上戴着一支棕色皮带的机械伯爵手表。

他听到动静,手肘压在储物箱上,侧过脸看她,那张被晨光勾勒的没有一丝瑕疵的容颜让人从心底升出一种帅的窒息的炫目。

向雾有点眼晕,纵然这张脸看过好多次,但还是心跳加快的厉害。

她从来不知道男人穿白色的夹克会这么好看有气质,只是个四五十万的车子由他坐在驾驶位里,仿佛成了一辆上百万的豪车,每一处都透着尊贵。

“一大早不要这么痴迷的看着我”,辛慕榕说完还故意抬了抬下巴,一副他知道自己很帅的表情。

“我才没有……”,向雾瞪了他眼,却没什么底气。

男人真是不公平,他起的那么早,气色还那么好。

而且看看他英俊潇洒的样子,再瞅瞅自己,向雾顿时感觉自己土爆了,“我真不明白,我觉得自己很土,你怎么会喜欢上我”。

“噢,当时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还穿着裙子,算打扮还行吧,我也不明白你后面怎么越来越穿着堕落了”,辛慕榕边说边把吴记的烧卖取出来。

向雾被狠狠的一噎,脸都黑了。

好想现在不去上班买衣服。

“快吃吧”,他把烧麦给她,看着她脸色僵硬的模样,笑了,轻柔的捏捏她脸颊,“逗你的”。

向雾默默的接过。

不管他是不是逗自己的,她决定了,今天要去买衣服。

“在家给你泡了杯热牛奶,喝了”,他打开置物架上的一个银色保温杯,一股淡香的牛奶味立即扩散在车厢内。

向雾愣了愣,他带早餐就算了,还泡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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