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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儿闻声回神。
“殿下……怎会有......毛笔......”
“毛笔?”
燕丹一滞,复看向自己手中之物,轻笑道:
“毛笔......此名的确更为贴切。只是,它的名字不叫毛笔,而叫做弗,楚人称它为聿,也有一些国家称之为不律。此物虽是少见又昂贵,却是产自我燕国。故而我身为燕国太子,有几支弗笔却也不甚奇怪吧?”
梁儿听后,自觉失言。
“呃……是梁儿见识浅薄了。”
“无妨。此物在民间本就极为罕见......梁儿可想用用看?”
燕丹面容温和似水,将弗笔递给梁儿。
梁儿略有迟疑,可因心中实在好奇,终于还是双手接过弗笔,仔细端详了起来。
这弗笔无论长短、粗细,都与毛笔极为类似,只是毛笔的笔头是插入笔杆中的,而弗笔的笔头则是将笔毛以麻丝夹缠包裹于笔杆之外。
梁儿见弗笔的毛油亮的出奇,似乎也与现代的毛笔不同,便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那是兔箭毛。”
燕丹解释。
梁儿闻言也不经意的附和:
“原来是兔毛,难怪手感油滑。”
燕丹取了一块竹条递给梁儿,示意她可以在上面写写看。
梁儿将弗笔蘸饱了墨汁————此时的墨汁其实就是黑色的漆汁。
笔毛轻轻落于竹片之上。
拖动弗笔,行笔却并不如现代的毛笔流畅。只一个转弯,漆汁就几乎殆尽,只得中断再去蘸一次漆汁。
如此,当她磕磕绊绊终于写完了一个形体复杂的大篆字,竟已经蘸了四次漆汁。
梁儿专注于笔,却不曾发现此刻燕丹眸中划过的一缕华彩。
她放下弗笔,不禁轻呼一口气,叹道:
“为何行笔如此不顺畅?竟还不如刀笔好用。”
燕丹耐心解答:
“兔毛油亮光滑,不吸漆汁,因此才书写不畅。且弗的做工较刀笔繁杂许多,故而价格昂贵,一般也只做贵族收藏娱乐之用。不过倒是有一点优于刀笔,便是弗可以将字书于布匹之上,如此相比厚重的竹简就可以省下许多存放的空间。”
嗯是啊,省下许多空间,同时也要浪费许多钱财,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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