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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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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发展,她怎么会比自己有经验?到时候他完全可以大展身手,让杨小贝刮目相看的。

也许……到了那个时候,她就不会计较自己是个投机倒把分子了吧?

杨小贝其实也这样想来着,如果想要发展,肯定要引进新的兔种才行。野生的品牌无论是个体、抗病性等肯定比不过精心繁育的品牌。但是如今的消息闭塞,可不像后世随便度娘、某宝上面一搜,就有铺天盖地的资讯出来。现在周品正说起,她非常感兴趣。

“如果你能帮忙打听一下就更好了!不方便的话也不要勉强。”毕竟那啥,她可不想别人为了自己的事情惹来麻烦。

“没事!小事一桩!”两人仿佛有一种默契,不该问的不问了,不该说的不说,但是心里都明镜似的。

周品正在外面“混”了几年,别的不说,狐朋狗友那是一抓一大把。而且由于他的工作性质,这些关系都是很隐蔽的。如今他也不是什么通缉犯之类,出于谨慎他并没打算联系家人或者关系密切的人。但是那些在外面的朋友打打电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再说他还有一个想法。出来的时候他自己带了两大皮箱的东西,算是准备充分了,仍然觉得日子难过。刚才看到杨小贝买的那些东西,他心里酸酸的。怎么能让自己中意的女人过得那么苦呢?他一点都不想让小贝穿着粗布衣、用着廉价的日用品。她那么可爱,那么优秀,应该是穿着洋装,住着带马桶的洋房才对啊!

土豪周品正已经为杨小贝丁下了生活目标,而当事人杨小贝完全没有感受到他的心情。她觉得很正常啊!小的时候都是这么穿的。她喜欢穿布鞋,又柔软又轻便。也喜欢穿布衣,舒适、吸汗,棉质是最亲肤的面料。相反现在流行的的确良,就是后世最被嫌弃的涤纶材质,又闷又不透气。

不过这个时候的人们会为了一件的确良的衣服而稀罕不已。爸妈结婚的时候,就是一人做了一件的确良的衬衫,在这个年代那是倍有面子!究其原因,一来是因为传统的棉、丝、麻等面料统治了上千年,涤纶是新出的面料,是一种时尚的标志。二来的确良挺括,耐穿,不褪色,满足了人们对实用性的要求。所以一经面世就风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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