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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答应你呐。”他的态度不再像之前那样咄咄逼人,语气柔和了很多,皱着眉头看着她,突然有些琢磨不透这个女人。
李悬将手稿放到了桌上,不理会他的话,而是自顾自地说道:“你今天唱的那首歌,很好,但是还不够,初赛是你第一次在登台亮相,电视机对面坐的都是你的潜在粉丝,曲目绝对不能轻率,必须要选一首能够最大地发挥你唱功的歌曲,一开口就要牢牢揪住观众的耳朵。我给你写的这首,很好听的,想试试吗?”
“我还没答应你呐!”林希忍不住再度强调。
“那你就答应一下会死啊!”李悬也受不了放大了音量冲他吼了一声:“会不会好好做人,就没见过你这么臭屁的家伙!”
发飙的结果就是,她又被赶出去了。
李悬看着重重关上的房间门,跺了跺脚,这个男人…真是太没礼貌了!她出道这么多年,还没有被人接二连三地赶出房间过。
关上门,林希走到桌边拿起那几张稿纸,上面全是手画的五线谱,看得出来,还留存着用橡皮擦过很多次的痕迹,反复修改过很多遍的…给他写的歌。
他试着哼唱了一下,调子很舒缓,的确,如她所说,真的很好听。
这是一首情歌,名叫《初恋》,旋律婉转悠扬,浅斟低唱,需要浓郁的情绪,能够把一个男人心底的深情全部挖掘出来。
毕竟电视机前面女观众居多,深情的男人,是最能够紧紧揪住各个年龄段的女性的心,看得出来,这首歌,李悬是花了很大的心思,要为他吸纳粉丝,打好开局的第一战。
他将稿子重新整齐理好,扔在了桌上,转身看向窗外,华灯初上,一片璀璨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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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林希七岁,在繁华热闹的商业中心跟母亲走散,后来一个慈眉善目的阿姨说要带他去找妈妈,他就跟着她上了一辆银色的面包车。
车门一关,再度睁开双眼,窗外的高楼大厦已经被狂风呼啸飞沙走石的西北大山所取代。
买他的那户人家姓胡,在荒僻贫穷与世隔绝的洪沟湾,还算是家境稍好的一家,至少,一个月能吃得上一顿猪肉。家里主事的男人叫胡大鹏,身体健壮但总是弯腰驼背,看上去死气沉沉,他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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