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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渣渣。”金铮闭眼呼出一口气后睁开,迫使自己心平气和与她交流,“你就一点也不在乎一点也不喜欢阿煜吗?他真的很喜欢你,就算不看在他是我外甥的份上,难道你真的就完全不会被一个孩子最单纯的喜爱感动吗?在他受伤的时候,你怎么会连一句关心,哪怕只是敷衍都不记得。”

  沈何启心口一寸寸凉下去。金铮头一次对她这般严厉,那双眼里往常的温柔与笑意荡然无存。六月的天,风一吹过,她的手臂居然因为冷而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凉薄冷血的人,拼命伪装着掩饰着才成功融入并立足于人情社会,当最亲近的人将这层皮囊掀开,她无处遁形,重新成为人群中的异类,孤立无援。

  “不至于一点也不喜欢他,我还不至于是一块石头,我喜欢和他玩。”她垂下头,轻声辩解着,自知理亏,尾音飘散在夜风里,几乎微不可闻。

  沉默很久,她抬起头来,上前一步,带着亮出底牌的决绝:

  “不过,对,确实,我承认我在乎元宝更多。我以前不会这样不掩饰,可我今天太急了,我真的忘了。”

  “我的心里装不下那么多人,我顾不过来,你就是把我全部的心力都榨干我也爱不动,我就是这样一个怪物,鼠目寸光只看到自己眼前的一亩三分地。”

  “你别问什么感动不感动的。再过两个月,我喜欢你整整十年。金铮,如果我是一个可以被感动的人,我交往过的每一个人都对我好到足够让我忘了你,甚至早已结婚。你以为我没人追吗没有人对我好吗?你以为十年很短吗?我也想被感动,想把你忘了然后快快乐乐谈一场恋爱,去他妈的游戏人间,我又不是脑子有病天生喜欢玩感情,但是就是因为我是这样一个绝情的怪物,所以不管别人对我有多好我都无动于衷。”

  “我不是对你旧情复燃,也不是一边和别人相爱一边靠那一点点的不甘心或者爱而不得的执念来支撑着惦记你这么多年,是我从头到尾只爱过你一个人,这十年,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每一天。”

  “我的世界比你想象的还要小。”

  金铮知道沈何启喜欢他,而且很喜欢他。但她总是羞于表达,吝啬吐露自己的心意,她从来没有当着他的面亲口承认过这一点,他虽没有非要向她讨一句喜欢,然而心里终究是期待的。这一场告白来的毫无预兆,她的喜欢更远超他所能想象,但这告白的时间和情景却太刁钻,他甚至不知道该为此作何反应才能够平衡对她的失望和对她的心疼这两种极端矛盾的情绪。

  沉默着,像两军对峙。

  金铮动动嘴唇,正要说话,手机在口袋里“嗡嗡”地震起来。

  云同辉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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