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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还拿他当小孩呢。金铮笑道:“你以为我还小啊,我能解决的。放心。”

  金铮心里清楚,金锦放手让他去解决,不管是因为迷信怕报应到吴森煜身上,还是因为初为人母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慈,说来说去都是顾及着年幼的儿子。不然她肯定是自己默默把事办了事后才来告诉他,不会让他手上沾上这笔血。

  眼见弟弟都这么大了,能站在她面前挡风雨了,金锦也笑:“还有啊,她既然分手了,两个单身的想干什么我也管不了。不过我还是提醒你一句,这年头也不跟以前那么保守,我不是说要你找个清白的姑娘,但是跟了老四又跟你,你们两个又是亲戚又是朋友的,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金锦说得很委婉,金铮却回得直白:“他们没睡。”

  “那随你。老四对她挺上心,你要是没有喜欢到死去活来,还是再掂量掂量。”

  *

  重逢不过三天,事态已经发展到不受控制。

  沈何启对于金铮而言,是一个非常奇葩的存在。

  读高一那年,金铮16岁。

  他和吴勉不在同一所学校,开学前还生出一种孤单北冰洋的错觉,然而进校第一天他就和陈伟业勾搭上了,从此高中三年宛如连体婴儿。

  这是后话了。

  熬过军训两个礼拜的日晒雨淋,皮肤灼伤蜕皮的阴影,让他一开学的时候连上体育课都想吐。

  每个礼拜最喜欢的也不过就是周三那节电脑课了。

  那天又是周三,下午的第二节课照例去行政楼上电脑课。

  电脑课的位置没有那么约束,比较随意,不少人都是选择与亲近的好友一起。

  金铮走到陈伟业的同桌那,三言两语就成功让人女同学红着脸答应把座位换给他了。

  司空见惯的场景。

  军训前金锦给他准备了防晒霜,他嫌娘炮连盖子都没打开过,愣是晒得乌漆嘛黑,用金锦的话来说就是“一张脸上只剩眼白是白的,笑起来的话还有两排牙”。黑归黑,颜好可破。这丝毫不影响七中的女孩子对他芳心暗许。

  他笑眯眯地道了谢,在陈伟业艳羡的目光里坐了下来。

  抽开键盘桌,键盘上有一本计算机课本,大概是之前上课的同学落下的。

  他随手拿出来,然后察觉到这本书的厚度不对。

  里头还夹带了一本书,翻开一看,发现宝藏。

  《金瓶梅》。

  哪怕初中的时候语文老师再三强调过这是一本文学着作,然而对十六七岁浑身都是躁点的男孩子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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