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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出名的不是因为这个,而是他一夜屠尽满村的人,被齐国国君当场绞死。尸体挂在菜市三年,蛆虫爬的到处都是,尸臭弥漫整个闹市长达一年之久,而后尸骨不知所踪,齐君也再未追究过此人。
旁人说他是恶鬼转世者有,说他丧尽天良者有,说他丧心病狂、心智全无者有。天下之内,无一人为他叫冤。
子峪还记得当年李富贵抱着他坐在条凳上讲到此处时如何愤慨。秦寡之,空有才技,却无德行。比之市井流氓更甚,罪行昭昭,天理难容。
赢凛轻轻摩挲着手中的杯盏,将最后一口清茶喝完,将杯子倒扣在桌面上,眼中情绪难以分辨:“于我而言,他是我的恩师。父母予我身体发肤,给我身命。他授我兵艺为人之道,予我慧命。形同父母般有再造之恩。我如何都不能相信如他一般洒脱自如的人会造下杀戮惨案……我的师父,根本连只鸡都不敢杀,如何,竟能杀人了?”
子峪坐在一旁听他说起初见他师父的情景,他师父得了一个徒弟,十分高兴,就去集市上买了一只肥肥的芦花鸡,想宰了给他徒弟炖汤喝。结果买回来又不敢杀,只能养着。养着养着,秦寡之又觉得它一只鸡在院子里形单影只十分可怜,便又买回来一只给它做伴。就这样,一只芦花鸡养成两只芦花鸡,两只芦花鸡一群芦花鸡。秦寡之一天吃三顿都没找没落的,这下好了,还得打菜刀养鸡……
子峪听的有滋有味,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本肆意洒脱的白衣侠客被一群鸡绊住了手脚,撸袖子打菜刀,旁边的一个生着桃花眼的漂亮少年黑着脸对着鸡群扬谷粒。这情景实在是好笑。
赢凛见他笑了起来,似乎自己的心情也跟着好了不少,忍不住伸手捏捏他嫩生生的脸颊:“你感觉如何?若还难受我们便歇一日再走,左右不急。”
“我很好,我们即刻动身就可。”子峪抓他的手贴在额头上,笑眯眯道:“诺,不烫吧?”
“我……我找了一辆马车。”赢凛只觉得手心贴着冰凉的额头别有一份暖意流淌在其中,故而愣了愣。
“这样就好了。”子峪笑盈盈的,眉目俊秀愈显清贵。
二人结了帐出了酒家,从红漆木门下绕过去,才看的见栏外停着的一辆平平无奇的马车,灰突突的略显破旧。子峪掀起车帘才发现内藏乾坤。
马车底下铺了厚厚的双层簇新的棉布毯子,车内显然有所改动,内壁嵌了厚实的铜板,车中并无座位,只有一个红木小桌牢牢的钉在车厢一侧,桌上镶了一块磁石茶盘,茶盘上一套崭新的磁石茶具,桌边放着两柄琉璃灯具并一小瓶灯油。桌下摞着几本游记杂谈。车厢角落里摆着一个红泥小炉子,一个白陶水壶,两只白瓷碗,两双银筷,几副练好的药丸严严实实的封在油纸包中。
东西不少,却并不如何精细,但这份心意却十分难得。
正如子峪一直以来对赢凛的印象,赢凛他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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