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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一次,巫奴知道大巫对于一个部落的重要性。
一切以大巫为重,也不过如此了。
大巫突然自由切换蛮荒语言,“……愿你们—路顺风。”
对远离的人最好的祝福就是一路顺风了吧。
巫奴站在大巫身后,看着三队四队整顿队伍,列成熟悉的方阵举着削尖的长矛,目光炯炯有神僵硬犹如石头,巫奴压着心脏热血沸腾,他要是不按着心都要蹦出来了。
带领三队四队的是虎小。
力拔山河去。
眯着眼睛看着远去的队伍,太阳甚至没有爬到最上头,可就是觉得刺眼,也不知道是冲天的血气还是铁血的气概所致。
等到出发去迁移地开荒的三队四队出发,一队二队也跟着维多利亚带着亚兽们出发,到了最后就剩下些奴隶群众了。
完成任务大巫跳下土台,动作利落又帅气,巫奴腿短就算了还不敢跳,无奈只能故技重施滚下土台,吃了一嘴的土。
大巫实在嫌弃拖着巫奴就往小溪边跑,被抛进清凉的湖水中,他边搓自己边偷瞄大巫,他也放开兽皮裙下了水——
大巫可不是DM小说之中的病弱亚兽,他作为大部落的至权者,获得了最高的权利自然有与之匹敌的能力,不光是智商更是身体的强壮。
说句不合适的,长草不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牲口,但大巫无疑是四肢发达智商破表的代表人物。
巫奴站在大巫的背后,看着他横跨整个背部的伤疤,轻轻的靠上去把头搭在他的肩膀,粗糙的发是蛮荒的特色哪怕是大巫也改变不了。
修长的身体英俊的面容,个头庞大的小怪兽,坐拥整个部落的财产,有无数傻大个任由他指挥的身家,面前的这个兽人,就像是黄金,吸引者无数的目光。
鲜红的舌头轻轻的划过虚假的伤口,巫奴发现他好像发现了什么,面前这个真实的不可思议的伤口……好像是……刺青?
尴尬……
不过刺的很真实。
大巫任由背后的小奴隶动手动脚,他记得越是靠近越是任由掌控,就像是依靠着他的浇灌而长大的花朵,他在巫奴的身体里种下了花的种子,他就是花的阳光巫奴就是花的肥料,两者不可或缺相互依存。
巫奴还不知道的,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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