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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例如“拾,音十”。

  这种方法虽然简单易懂,但也有自己的局限性,因为有时候会出现某个汉字没有同音字的情况,比如“丢”字;或者有时候这个字虽然有直音,但那些用来注音的汉字却比被注音的字更难懂、更难读,委实不方便。

  后来又有了用同音不同调的字来注音,例如“刀”字,注“到平声”,“刀”是平声字,“到”是去声字,单用“到”来对“刀”字注音不准确, “到”字的声调改作平声,也就是“刀”。

  晓年不知道为何自己那位穿越前辈没有“发明”拼音,但他自己也不好“平地生高楼”,自己创出一套系统来,所以只能先按照九州的方法教小虎崽认字。

  在这一点上,煜亲王这位“原住民”用起这个方法来显然更加得心应手。

  “出,两山垒之,如草木益滋出达之形,人之初的初字,既音同此字。”

  刘煜一边写字,一边出言解释,并在“出”字的旁边又写了一句“人之初”,如此既教了他们新字,又把曾经教小虎崽念过的东西带了出来,进行融会贯通。

  晓年闻言,内心感到十分佩服——论教孩子,他有耐心,刘煜却有方法。

  他甚至觉得,若是让自己来教,也不会比这教得更好了。

  乖乖和崽崽虽然才五岁,但十分聪慧,学起东西来又快又好,让晓年这个六岁开窍的“天才”忍不住惊叹:不愧是生有神武的先祖返魂!

  他们的小手握着笔,有模有样地跟着刘煜在纸上写了字,虽然还不算方正有力,但至少能看出其形。

  晓年目睹这一幕,心中生出“自家小宝宝最好看、最可爱、最聪明”的自豪感,这让简小大夫一度非常膨胀。

  事实上,正是因为他与刘煜一个好鼓励,一个很严厉,这样一柔一刚、一个□□脸一个唱白脸,配合得非常默契,于是更加加快了乖乖和崽崽成长的步伐。

  之前给小家伙念的《三字经》没有白费功夫,小家伙现在虽然不能写出其中的字,但却能跟着晓年摇头晃脑地背上一大段,每次背完都有哥哥的摸头或者亲额头的奖励,所以干劲儿十足。

  不过哥哥最近很忙,大多时候都是“大家伙”在陪他们识字,小家伙虽然没那么高兴,可只要想想自己表现得好,等哥哥回来还是可以一起要亲亲抱抱,所以也就勉强接受了。

  但煜亲王这边却对此有些意见。

  他觉得男孩子不能娇生惯养,于是多次跟他的小大夫商量,说道:如果小崽子学得快,他们言语上鼓励就好,而行动上应当有为人父母的庄重矜持,不可以让小孩子因溺爱而生出骄躁之心……尤其是亲亲抱抱什么什么的,必须坚决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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