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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桥的酒吧招的搬运工人本来就是个杂务工,进货的时候搬搬东西,有活动的时候搬搬器材,闲下来的时候,多半被派到保安那里帮忙看场子了,也不算传统意义上的用力气吃饭。

  若是沈浚齐一口答应,袁桥心里还会有些别的猜测,可是看到他讨价还价,反而觉得沈浚齐是有那么点真心是来找工作的。

  他并不认为沈浚齐会一直干下去,不过对他而言,一个若无紧要的职位换一个今晚的机会,划算。

  袁桥说:“我该说的都给你说了,你一定要去,那就去,我答应你的做到了,你答应我的也要做到。

  沈浚齐说:“没问题,今晚我会找借口不去。”

  “证据呢?”

  沈浚齐说:“你会收到证据的。”

  沈浚齐回答得太快,袁桥担心有诈,没想到一分钟过后,他的手机照片里,又同步了一张照片,这次却不是卧室或者是衣服的照片,而是红肿的脚踝。

  这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袁桥嘴上骂着,动手把照片流给关了。

  搞定了这边,袁桥驱车去了27号公馆附近。这种聚会,陆桓一定会带人出席的,一来是面子,二是挡一挡那些扑上来的狂蜂浪蝶,沈浚齐去不了,那么能去的就只有他。

  下午五点十五分,电话果然来了,陆桓让他到27号公馆附近来参加一个聚会,穿着正式一点。

  袁桥早就把衣服换好了,接到这通电话,满心期待地去见了陆桓。

  下午五点三十分,穿过一片樟树林,袁桥来到27号公馆的大门口,把身份证递给了门口看守的保安。

  保安查验过后,打开了铁门:“请进。”

  27号公馆是一栋民国时期的洋房,后来被现主人买下后,改造成一个小型的私人会所,用来承办各种内部的聚会。主人和陆桓很熟,请了新厨师或者有什么新玩意赏玩,都会叫上陆桓。这一次,则是主人花了大价钱拍了个瓷器,这宗拍卖上了新闻的,主人也希望借此造势宣传一下他新开的两家高档餐厅,所以这回宴会是半公开的,有公关公司参加。

  袁桥进去后给陆桓打了电话,陆桓的电话一开始没接通,等再一次拨打时,袁桥问了一句你在哪里,却听到陆桓问他:“你怎么来这么早?”

  袁桥本身心里有鬼,听到陆桓这个明显质疑的问题,眼皮子一跳,说:“我——我就在附近。”

  “衣服换了吗?”

  袁桥支支吾吾:“我今天晚上也有个聚会,所以一早就换了衣服……”

  那边静了一会儿,然后袁桥听陆桓说:“你上楼来。”

  混过去了吗?

  袁桥有点疑惑。相处这一年以来,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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