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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丽泽:“……”

  他古怪地瞅了她一眼,慢吞吞说:“……娃娃,你想象力好丰富,果然是要成为大作家大文豪的人。”

  季薇一头黑线:“……”

  被一本正经地吐槽了,这种感觉有点不好呢。

  “小时候我也是能记得别人的长相的。大概是六岁的时候吧,家里来了一个大姐姐,负责我的衣食起居。我记得她非常活泼,很喜欢笑。以前吃饭的时候,餐桌上的气氛总是非常的压抑,非常的古怪。可能我从小就习惯了这种氛围,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她来了以后,在用餐时,她偶尔会跟我分享一下外头的新鲜事。刚开始我非常的不习惯,觉得吃饭的时候说话,真的是极端失礼的一件事。”

  他嘴角勾了勾,“后来,偶尔我也会跟她搭上一两句话。有一天,她在用餐时讲了一个笑话,我忍不住就笑得有些夸张了些,董事长突然从外头回来了。我至今都还记得他的眼神,怎么形容呢,就好像恨不得当场掐死那个姐姐。”

  季薇:“……”

  “显而易见,那位姐姐被辞退了。再后来,身边的人频繁地更换,有的人甚至只做了两天,就换上了新的面孔。渐渐的,我就发现我好像记不住别人的长相了。不过,也无所谓,记住又怎样?总是像流星一样,稍纵即逝。”

  “不能在吃饭的时候说话,不能随便在陌生人面前表露情绪,不可以对于什么东西过于沉溺,必须无时无刻地保持着优雅与绅士,这就是我的所接受的精英教育,是不是跟你想象的有很大差距?”微微流露了一些调皮与揶揄。

  季薇有些懂了,心里微微发疼,鼻尖也微微发酸,尽管元丽泽在讲述这些事情的时候,表现得毫不在意。

  不在意么?不,他应该是非常在意的。那些深刻在骨子里的贵族气息也好,绅士风度也罢,或许并不是他的心头好,只是长年累月的训练而已。

  “后来呢?”

  “娃娃,我不想给别人添麻烦。”简简单单的一句陈述,意在结束这个话题。

  季薇觉得自己是懂他的,为了不给对方造成麻烦,那就干脆直接不要记住对方好了,保持在安全的距离,不要接近,不去接近的话,也就不会伤心了。这种情绪,她也有过。

  思及此,她饶过茶几,跪坐在他面前,双手捧着他的脸颊,直勾勾地注视着他。

  “呐,元丽泽。”

  “嗯?”他愕然地看着她,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连名带姓地唤他的名字。

  “元丽泽。”

  “娃娃?”

  季薇将他的脑袋抱在怀里,像安慰小狗一样,揉了揉他的黑发,低声说:“以后,我会疼你的,很疼很疼你。”

  轻轻浅浅的声音,携着一丝少女的明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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