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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顶有毛冠,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正是一只孔雀。
孔雀中极少有红孔雀,更遑论全身带尾皆为火色,不用问,这是一只变异妖兽,而非普通孔雀。
明诀记得书中有写,雷巽领着人到了一片湖边,看到一棵树干上有特殊符号的榕树,便遇到了一只尾甩火矢的红孔雀。
只是他们遇到的那个湖,是在树林中。
所以一开始明诀并没有联想到这方面,谁成想这湖和树还是会动的呀!书中写这火孔雀法力极高,它的尾巴每一根毛都能甩出带火的箭矢来,以当时雷巽的修为对上它也费了半天劲才将其杀死。
不过收获也是丰厚的。
这种孔雀的尾巴正中有一只金色尾羽,不大,匿藏于普通的尾巴之中,那只金色尾羽是一件极品法器,拿到后随便一扇也能放出带火的箭矢来。
不过以现在明诀他们几人的修为,是万万打不过这只红孔雀的。
甚至连跑都跑不了,他们没有火矢快。
雷巽遇上它,那是福利。
他们遇上它,那就真的是点儿背到家了。
“怎么办?”几人靠在一起不敢动,连和这只孔雀对视都不敢,唯恐一个不小心激怒这只红孔雀。
他们知道这只孔雀正在高昂着头打量着他们,目前看起来暂无敌意,但谁知道它是不是在思考着究竟要先吃哪一个呢?“等等等等。”明诀拦着大家,自己闭上眼睛努力去想,他记得雷巽得到那只金色尾羽后写了怎么应对红孔雀的办法,那种办法好像是既能使它不攻击,又可以顺利拿走金色尾羽。
是什么呢是什么呢?明诀努力回忆当时看书的情景,他躺在床上,看到那个方法时心里直击666,觉得这个方法真他娘的碉堡了,不愧是一篇无脑剧情肉文里的。
那个方法是……是……斗艳!明诀双眼猛地一睁,他想起来了,那个奇葩的方法,就是和这个红孔雀比美,只要你哄得它开屏,它就会放下防备,一心和你斗艳比美。
当时明诀看到这个方法时,心里真的只剩卧槽+666了,别的孔雀开屏是为了求偶防御,到这本书里,居然成了一心比美,甚至为此丢掉自己最宝贵的法器。
估计书的作者就是这只孔雀吧,不然不会连智障都这么一致。
不管方法有多么奇葩,以目前的形势,如果想活命,就只有这一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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