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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了眼,才拾起筷子继续吃饭。

一顿晚饭吃完,大概是看出叶母有话想要和叶筝说,叶笛主动请缨去当洗碗员。四人份的餐碟还是有点多,黎风闲也和叶笛一起收拾厨房,留出时间给他们母子二人。

“妈。”叶筝跟着叶母进书房,合上门,他把转椅推到叶母左侧,“你坐。”

叶母扶住椅背,很平静地看着叶筝,“身体好点没?”

“好很多了。”叶筝捻了捻手指,“就是小感冒,没什么要紧事。”

叶母点点头,越过椅子,走向一旁的陈列柜。

柜子里放了很多奖牌和奖杯,有他的,有叶笛的,也有他父亲叶远山的。

在叶筝的记忆中,叶母时常打理这个陈列柜。他记得他有一次放学回家,叶母正拿着抹布擦拭奖杯上的灰尘,十二三岁,抽条长个的年纪,他发现自己不再需要仰视母亲,也是那时候,他发现母亲没有他想象中那么高、也没有他想象中那么无所不能,她肩脊瘦削,要踮脚才能拉开最顶层的玻璃柜。

此时的他像是回到了那个时候,穿越遥远的岁月,与幼年的自己一同注视着母亲的背影。

“叶筝,你还记得你爸爸以前的乐队叫什么名字吗?”叶母滑开柜门,从里面取出一块奖牌,拳头大小,金属做的。

“记得,叫‘颠倒世界’。”

叶母将那块奖牌交给叶筝,“知道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吗?”

叶筝接过奖牌,沉默下来。

“其实是瞎取的,当时他在图书馆,随便翻了一本诗集,里面有一首诗叫颠倒世界*,他想,这名字挺好的,够帅,就决定叫这个了。”叶母侧过头,把拉了一半的窗帘全部打开,窗户推出去,外面树影幢幢,黑咕隆咚的,叶母椅着桌沿,朝向那一片黑暗说,“你外公外婆以前很不喜欢你爸,觉得他没一份正经工作,整天不知道在忙活些什么事,那个年代的老人,很难理解什么叫摄影师,也不懂什么是乐队,就觉得他啊,经常到处乱跑,是个不顾家的人。”叶母垂下视线,声音变得很轻,“那时候,他们非常反对我和远山在一起,一心希望我能和一个老师结婚。”

叶筝不言不语地站在门边,他拿起那块奖牌来看,顶端系着蓝白色的缎带,正面镌有一排小字,“奇森杂志摄影大赛——自然风景组 冠军”

“那时候为了远山,我和你外公外婆吵过很多次架,他们怕远山带坏了我,又怕我真的为了远山而和他们断绝关系——当时邻居家的女儿就是这样,为了一个男人,和家里不再来往,”叶母盯着无名指上的戒环,须臾,她伸出手,把那枚银色的戒指转了一圈。

年月太久,戒指下面的皮肤已经被印上了一条戒痕,淡白色,扎根在了血肉里,“我从来没有想过,原来谈恋爱也会这么累,这么辛苦,会为了一件小事哭得睡不着,所以我甚至想过,不如就这么算了吧,就当我们没缘分……”

“妈……”叶筝往前几步,想要去抽两张纸给叶母擦眼泪,却被叶母拦住了。

“你听我说完。”叶母按住他的手,“……后来远山为了和我在一起,他选择退出乐队,放弃了很多他憧憬的事情,唯独摄影,他无论如何也割舍不下,他和我的父母说,请再给他一点时间,他一定会给我一个很好的家。”叶母很少对叶筝这么说过话,她探出手,摸着叶筝的脸,忽然笑了笑,“他真的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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