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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鱼型布偶,是他和查尔斯那晚去影院时买的。
字应该是查尔斯印的。
而且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查尔斯是属狗的。
☆、第六十四章
当自我的物质需求得以能满足时, 人心便最容易膨胀,若是欲望也得不到有效的抑制,便只会变本加厉的让人心生厌恶,到最后自食恶果不说,还会拖着别人一齐共赴沉沦,却依旧趋之若附。
——这是《清欢》原文里,开篇的第一段话。
唐官芝的个性比较感性又文艺, 拍戏时讲究效率,但她最看中的还是细节与剧情,只要有一处达不到她的要求, 这场戏便会重拍。
不过讲真的,她自己都开玩笑似得说过,拍这部戏不是为票房,只为拿奖。而且整部戏拍完、所需要用到的经费也不是特别多。
不过在这部戏开拍之前, 商以晟的扮演者其实还没找到,原本唐官芝指望找一个替身, 只露出一个背影,设下悬念。但是虞歌在镜头前试了下,结果发现自己,始终找不到那种心动的感觉。
时间流逝的飞快, 眨眼便已过去了大半个月的功夫。
《清欢》整部戏中,有关于虞歌的戏份也基本快要全部结束了。
——咔
虽然才早上九点,可是场记板已经响了好几次。
新的一场戏继续。
苏正文和沈馨结婚之后,接着便顺理成章的搬进了家中。两年后, 沈馨怀孕了,暮清欢读高三。
家中的装饰全部换了,苏正文劝沈馨放弃了新找的工作,送她到自己母亲那里安心养胎。
沈馨答应了,但是私底下给了清欢一张银行卡,苏正文不知道。
作为母亲,她知道的,自己儿子不擅言辞,怕会吃亏。
沈馨走的第一天,苏正文作极了一副父亲的样子,还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好菜。
清欢其实有些怕他,总觉得苏正文不怀好意,但是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阿欢啊。”
苏正文下完厨,接着去浴室洗了个澡,拿毛巾围着头发,浑身只穿着一条裤衩端来两幅碗筷,扬起笑脸冲清欢道,“快吃饭吧,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他一直有健身的习惯,肩宽腰窄,身材比例还行,肌肉线条也算流畅。两条毛绒绒的长腿盘在椅子上,中间一包还鼓鼓的,特别引人瞩目。
沈馨在家时他偶尔也这样穿,不过多少还会套上一件T恤,不会像今天这样随意。
“好的。”
清欢坐在他对面,低着头,目不斜视的盯着自己的碗筷,小声的说了句,“谢谢。”
“怎么了?”
苏正文拿毛巾擦了下头发,很是随意的解释道,“洗完澡太热了,都是男人,这样你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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