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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郎,你是不是不喜欢脚小?”赵仲针托着脸问道,“我感觉那些穿弓鞋的宫人走起路来还挺好看的,就是太疼了。”

总不能是为了走起来好看特意把脚弄伤吧?

不懂,等他回别院问问母亲和祖母。

苏景殊看看年纪还小的赵大郎,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挤出了几个词,“殿下、裹脚、不好。”

赵仲针眨巴着眼睛,凑近一点表示愿闻其详。

“您想啊,缠足是不是干不了重活?”苏景殊说道,“要是风气传到外面,天下女子都觉得弱柳扶风好看要缠足,脚上有伤走不了路,走不了路就干不了活,大宋就会减少近半数劳动力,这是好事儿吗?”

赵仲针一听心道也是,那些穿弓鞋的宫人行走困难,走两步都费劲儿自然没法干重活儿。

若是在民间,没法干活岂不是要饿死?

“殿下自己也说脚上有伤走起来弱柳扶风很好看,殿下觉得好看,其他人也会觉得好看,会不会有人迎合这种风气故意在女孩儿年纪小的时候就把她们的脚弄残疾?”苏小郎压低声音,只当在讲鬼故事,“从小残了双脚,一辈子走起路来都是弱柳扶风。”

赵大郎听的头皮发麻,“那些女孩儿犯了什麽错,为什麽要这麽折磨她们?”

苏景殊摊手,提醒道,“所以这种风气不能流传开来。”

如果他没有记错,裹小脚发展到明清就是从小开始裹,明清之前什麽情况他说不准,但是估计也好不哪儿去。

都裹小脚了还有什麽可辩解的,就算没有明清那麽残酷也是五十步笑百步。

小孩子骨头还没有长成,四五岁的时候开始裹脚可以比长大之後再裹少收点罪,但是少又能少到哪里?不一样还是双足残疾?

文人士大夫喜欢这个调调,女子或主动或被动都要去迎合当权者的喜好。

裹了小脚走路不方便,所以只有大家闺秀才有资格裹脚,贫苦人家的女儿要干活自然不能和衣食无忧的大家闺秀一样。

就和有段时间欧洲流行束腰一样,贵妇有钱有闲折腾这些,贫苦人家想折腾都没那个资格折腾。

外人觉得是受罪,当事人却觉得受点罪就能受人夸赞跻身上流社会非常值得,有人拦的话估计还觉得别人找茬。

真到了那个时候想制止这种风气都难。

有钱有权的人家觉得家中女儿裹小脚可以彰显地位,贫苦人家想要往上爬也想给女儿缠足,风气如此怎麽制止?

除了朝廷下令强制不许裹小脚,不然他想不出别的办法。

後世禁止缠足从清末开始,直到新中国成立才彻底废止,但是他上学的那个年代还有一群魔怔人的人觉得缠足好要祸害家里的女孩儿,可见想彻底废除这等恶习有多难。

风气发展起来之後再禁止很难,好在现在民间还没有裹小脚的习俗,从源头解决问题就好解决多了。

赵大郎!接下来就要靠你了!

千千万万女同胞的生命安全都得靠你的努力,如果能从皇家开始肃清这种陋习,千千万万的女同胞都会感谢你。

裹小脚的源头是皇家,让皇家子弟去解决合情合理。

这等有违天理有违人道的酷刑放到大牢都嫌残忍,怎麽能让女子从小忍受?

真要觉得弱柳扶风的身子骨儿好看就自己缠,把脚砍了都没人拦,世上有几个男人愿意?

砍掉双脚是刖刑,把好生生的脚裹缠残疾比刖刑还恐怖。

刖刑砍了脚只疼一阵子,裹脚裹出来的残疾双脚要疼一辈子,看看哪个男人敢把这一套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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