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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烬:“。”

他刚想开口,视线忽然顿住。

叶亭瞳睡觉很不老实,睡衣领口歪歪扭扭,露出一小半肩颈,线条流畅圆润,皮肤白得晃眼,因为瘦,锁骨都清晰可见,随着呼吸愈发明显。

沈烬放下手中的杯子,“洗漱完来吃饭。”

他看了眼地毯上白生生的脚,“把鞋子穿好。”

听到熟悉的声音,叶亭瞳完全确定了面前人的身份,迅速跑回了卧室。

等再出来,叶亭瞳已经穿好了衣服,连头发也恢复了平日的服帖,脚上的扭伤恢复得不错,不再蹦蹦跳跳,一瘸一拐地慢慢走过来,坐在凳子上低头啃包子,脸颊鼓起,看起来乖得不行。

吃完饭,叶亭瞳擦了擦嘴,看着准备往书房去的身影,鼓起勇气开口:“您今天不去公司?”

以往,要不是有特别的事,他第二天早上都见不到沈烬。

“今天周六。”沈烬回头看了他一眼,“而且,你不是说家里没有人气,天天睡不好失眠?”

这话让叶亭瞳羞得耳朵通红,他想起昨晚自己十一点就睡死过去的壮举,支支吾吾了半天,开口:“我昨天吃太饱了,不是故意睡着的。”

他吃多了就容易困,沈烬又没理他,他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好在沈烬也没有怪他的意思,“最近公司事情不多,这两天我都会在家里办公。”

叶亭瞳闻言眼睛立马亮了,“那我今天再让阿姨做一次昨天的排骨汤好不好?鲜的才好喝!”

沈烬嗯了一声,叶亭瞳便欢欢喜喜地去联系做饭阿姨了。

两人共处一室,却没有多少交流,要是于欢欢在,肯定又会觉得叶亭瞳蠢,不会把握时机,可叶亭瞳觉得挺好的。

只要沈烬在附近,他就会很安心,复习的时候效率都提高了。

只不过,客厅的光线太亮,刺得他眼睛涨,拉上窗帘又太暗,还晒不到太阳。

以前他都是在卧室复习的,可现在沈烬在,他就想在客厅,一是离人近,有事能直接交流,二是客厅桌子更大,他最近复习高数,差生文具多,卧室的小桌子放不下他的一堆资料。

沈烬出门倒水,就看着叶亭瞳抱着一堆书围着餐桌转圈,他水喝了一半,叶亭瞳还在转。

沈烬看着客厅的小陀螺,眼里是明显的无奈,“你在干什么?”

叶亭瞳说明缘由后,沈烬开口:“去书房。”

书房的长桌上,沈烬挪走边上的那堆文件夹,给人空出一大片,叶亭瞳瘸腿搬着椅子过来的时候,沈烬已经开始办公了。

他轻轻将椅子放到桌边,很快沉浸在题海中。

书房的位置真的很好,他一伸腿,脚就能晒到太阳,而且阳光经过窗户过滤,温暖又不刺眼,很舒服。

叶亭瞳不知道的是,他腿伸得太长,沈烬垂下眼,就能看到他偷偷从鞋子里蹭出来的脚丫子。

叶亭瞳穿的是厚厚的地毯袜,就算露出来,被太阳晒着,也不会冷,沈烬便没管。

书房里没人说话,只能听到沈烬忙碌敲键盘的声音,以及叶亭瞳笔在纸张上的划拉声。

只不过这写字声断断续续,偶尔还会停滞很长时间。

差不多五分钟,旁边都没动静,沈烬抬头,就看叶亭瞳眉头紧皱,笔尖戳着下巴,挪开的时候,留下一个圆滚滚的红印。

叶亭瞳或许是真的遇到了什么难题,对于沈烬的视线毫无所觉,无意识地咬嘴唇,粉嫩的唇瓣绷出一个圆润的弧度。

这时,叶亭瞳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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