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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令乔安忍不住笑了一下。

身边的小丫鬟见此有些好奇,就闻道:“小姐是在笑什么呢?”

“就是忽然想到一个很有趣的说法。”乔安说。

小丫鬟兴趣不减。

乔安说:“据说,你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那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照这说法,那厨房里的大娘应该是咱家最得人心的那位了。”小丫鬟嘴上说着不信,手中倒是利落的从盘子里剥了几个枇杷递给了乔安。

她是这一两年才被高太公带回家的僮仆,在来之前她还忐忑不安,担心像是这种骤然暴富家庭里的幺女,会不会太过骄纵不好伺候,然而事实证明是她自己想多了。

想她初来乍到的那一阵子,她犯了错时,小姐还会反过来手把手的教她如何改正,就没见小姐生过气。要不是她清楚小姐在太公的三个女儿中是最小的那个,她都要以为小姐一直担任的是长姐一样的角色了。

其实于她自己而言也差不了多少了,她在私底下就是这样偷偷看待自家小姐的。

于是乔安被小丫鬟这一个枇杷收买了,承认了家中最受欢迎的其实是厨房里负责给高家做饭的那位大娘。

……

民以食为天是世间真理。

无论是谁都无法否认食物为维持生命的必需品,而品味美食更是一种至高的享受。那种在饱腹之余,在味蕾上绽放的微妙触感,那甘美的甜也好,酸、咸、辣也罢,乃至由谷氨酸引起的鲜味,它们在口腔里交织缠绕,又蔓延到大脑,共同构成一种令人心神微熏的美妙感觉。

纵使是其实不怎么重视口腹之欲的乔安,也能洋洋洒洒地说上一通自己在食物上有哪些喜好与偏向。

乔安坐在窗侧的桌前,任暖洋洋的阳光洒在她身上。

不过既然提起吃的东西来了,比起猪八戒,乔安首先考虑的还是高父高母。家中老人年纪大了,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感觉高母这半年有些食欲不振。

前天亲戚送来了两大盆羊肉,高母高父习惯性地煮炖了一番。这个年代的羊肉还未曾经过上千年的品种改良,本身的味道就已经较之后世略逊一筹,又是用的煮炖这种最朴素的做法,再加上缺少各种香辛料在味道上进行掩盖调节,乔安是当真有些吃不惯。

她回忆了一下有关羊肉的种种做法,决定尝试着让厨娘把还未煮的生羊肉串成串,架个小火炉试试烤着吃会不会变得好吃一点。

然而可惜,猪八戒不能吃。因为观世音让他“持斋把素”,也是惨。

小丫鬟记下乔安的吩咐,说:“好嘞,我等会就去厨房那边跟大娘说一声。”

乔安想,话说还可以试着做点肉夹馍,她记得后世的羊肉肉夹馍相当有名。就是不知道,在缺少了这么多香辛料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做得那么好吃,不过也不求能完美达到后世的水平,有个五分像就可以了。

但她觉得问题不大,二十一世纪她在旅游时,听导游介绍,肉夹馍在战国时就有出它的雏形了。能从战国流传至后世,想来在味道上自有它的独到之处。

如今都到唐代了,估计唐朝境内早就流传开来了。但她现在是在乌斯藏国,想来是尝不到这个年代本土的肉夹馍是什么滋味了。

说好了要抓住猪八戒的胃,结果这没一会儿就把他给抛到脑后了。

乔安轻咳一声,重整了一下思路。

素斋的话,她其实记得不少。比如说她曾经吃过一道“罗汉斋”,感觉就不错,此时还不为人知,因为那是宋代才有的了。还有什么白玉佛手、翡翠玉卷、金玉满堂等的菜品,都是鼎鼎有名的素斋,唯一的问题,要考虑现在能不能凑齐原料,好多蔬菜还没传过来呢。

而猪八戒荣幸的成为了她手下的第一个实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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