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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少洲:“有领夹吗,要红宝石的。”
店长立刻回答:“有的呢!我们最新的男士系列就是主打红宝石,领夹袖扣胸针都有,我帮您推荐?”店长冲一旁的导购使了个眼色,导购迅速去拿新一季的lookbook。
店长恭敬地蹲跪在庄少洲腿侧,lookbook展开,她指着上面一款由六颗无烧鸽血红镶嵌而成的领夹说道:“这是我们的最新款,等下个月沪城大秀后才会上市,是来自缅甸抹谷矿区的无烧鸽血红,颜色非常完美浓郁,目前全球唯一佩戴过的就是我们的代言人周霁驰先生。您看——”
店长翻开那本刚才被庄少洲“欣赏”过的杂志,庄先生说不定是周先生的电影粉,不然也不会盯着封面看那么久。
“上身超有气质的!您戴上绝对比我们的代言人更英俊!”
白秘书捂住脸。
庄少洲:“…………”
他为什么要和陈薇奇的前男友比谁更英俊。
“还有别的吗。”庄少洲冷静地转着食指上的戒指,指腹却绕着戒指上的方形钻石来回摩挲,这是他很烦时才有的小动作。
“我们家的明星同款还有很多。这款,这款都是,还有这款——是港岛限定。”
店长没有察觉到男人冰冷的低气压,她认真推荐,翻了好几款,大部分都是周霁驰佩戴展示的款式,毕竟最好看最华贵的款式才会由代言人来倾情演绎。
庄少洲看着那张无孔不入的脸,心底的烦躁几乎要呼之欲出,她是否也会偷翻这些杂志,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这些照片出神。
庄少洲发现自己根本就是在自找苦吃。
接受这门联姻是自找苦吃,打算跟陈薇奇耗着是自找苦吃,甚至连五年前在某次晚宴上多看了她一眼亦是自找苦吃。
他现在这样算什么?对陈薇奇莫名其妙的情愫,对未来妻子的占有欲,还是单纯的雄性之间的争强好胜?
庄少洲并不喜欢这种失去掌控的感觉,像是在往某处坠落。
唯一能迅速抽身的方法就是答应她的提议——婚后各玩各的,各自潇洒,各自轻松,反正貌合神离的表面夫妻就是这个圈里的潜规则。
扭曲的念头刚起,安静的空间里传来一声惊呼,随后是一连串哒哒哒哒,不像是人的脚步,更像是动物的爪子锋利地落在大理石地砖。
庄少洲抬眸看过去,下一秒,兴奋的宝宝从楼梯口飞奔而来,两条细腿堪比火箭发射器。
作为奔跑速度最快最灵活的狗,灵缇的时速能达到恐怖的七十公里每小时,它要是颠起来,没人能捉得住。就怕乐极生悲把自己玩骨折。
店长还没看清楚那是团什么东西,灰色影子一跃而起,拖拽一根红皮绳,下一秒,它精准地降落在庄少洲身上,顺带打翻一杯红茶。
一时间场面非常混乱。
店长背脊腾出冷汗,手忙脚乱地去擦庄少洲裤脚上的茶水,随时戒备的贴身保镖迅速一左一右围上来,宝宝感受到威胁,唯恐天下不乱,匡匡乱叫。
当事人反倒最镇定,他抬手朝后挥了下,示意保镖退后,又让店长不必再擦了,比起裤子脏掉,他更讨厌有人碰他。
店长额头上已经冒出冷汗,不停鞠躬道歉,“非常对不起,庄先生,是我们的失误…我来把它抱走吧,您放心,这条狗狗是我们总裁的爱宠,很干净很健康,绝对不会伤害您。”
门店若是出现狗狗乱咬客人,她会为此停职,即使这是意外事件。
“不用。我认识它。”庄少洲看着小狗,手掌在它头上摸了一把。
宝宝哼哧哼哧,一回生二回熟,它对庄少洲身上的气息有印象,没有攻击性,只是太过顽皮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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