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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明月楼崇拜的男人。

  可惜明月楼不可以教——他想给简默扩容,就得让简默见识更广阔的世界。否则就无法满足简默因知识量的增长而愈发膨胀的好奇心。而简默,是不被允许离开这座用来监视他的小镇的。

  这是一个无解的悖论。

  简默是一个囚徒。明月楼这个负责看守囚徒的狱卒,被一同禁足在这里。

  对于明月楼这种对精神层面的追求远远高于对物质层面追求的人而言,一个外表华丽内里空空的人,是无法长久地满足他的。他不仅失去了与高等智慧生物对话的机会,还要自降维度,把自己变成一只草履虫,分明是被圈养在小小的培养基里,却以为这就是全世界。

  明月楼没疯,是因为他觉得任务马上就会结束,很快他就可以离开这块方寸之地,回到自己应该在的圈子里。

  可是那封简短的回信摧毁了他的一切希望。

  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是咬牙切齿地想,自己对人生的完美规划,都毁在了这个叫简默的混蛋手里。

  他要跟这个混蛋窝在这种边陲小镇生活一辈子,直到老死?!

  明月楼不知道他在思考这个问题时脸上的表情有多恐怖,吓得进来给他送咖啡的简默差点掉了杯子。

  他问明月楼发生了什么事,明月楼立刻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说,没什么。

  于是简默故技重施,把明月楼拖上了床。

  舒服是真的舒服,刺激也是真的刺激,把那具经过严格计算、精美绝伦的身体抱在怀里时,也是真的满足。明月楼真心认为,他有过简默,从此以后更看不上别人了。

  可是浪潮来时把他顶得有多高,浪潮褪去后,他就有多空虚、多失落。

  对于明月楼这种人而言,可以一辈子体会不到生理上的高朝,但不能让他的精神世界觉得荒芜、空虚。

  那会逼疯他。一定会逼疯他。

  明月楼不想让自己的人生就此毁掉。

  别人搞失败的“使徒计划”,凭什么要搭上他的余生善后?

  如果他完美修复了“使徒”,是不是就可以载誉而归?

  明月楼挽起浴衣的袖子,低头看黯淡月光下,小臂上那条淡淡的疤。

  是简默发狂的时候留下的。这是最轻的一道。

  最重的,在心口。

  那时候明月楼以为自己会死。而简默却不记得自己差点杀了他。

  明月楼重新放下袖子。

  他跟一个几次三番差点杀死自己的混蛋同居了两年,还有点真心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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