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 / 2)
雨还是淅淅沥沥的下着,只是比刚刚的要小了一些,我将自己蜷缩在伞下。
我住的楼栋靠近小区门口,走几步便到了。坐电梯顺利上了17层,可到了门口却犯了难。
也不知道是不是手指沾上水的缘故,我按了一遍指纹锁却亮了红灯,我将手指在没有被打湿的裤腿上擦了擦,又按了一遍,还是红灯。
我有些无力的叹了口气,贴着门小声的问:“周廷越,你到家了吗?”
意料之中没有人回答我。一个小时之前周廷越给我发消息,说他的航班已经落地,我掐准了时间赶回来,却没想到突然下大雨,估计他也被大雨困在了路上。
不过就算他在家,大概也不会给我开门。
周廷越就是这样,他对我一向如此。
我没有办法,只好将手指在墙上按了按,又在裤腿上擦了擦,按在指纹锁上后终于亮起了绿灯,滴答一声门锁开了,我转动把手终于松了口气。
这房子是周廷越买了送给我的,虽然我一直觉得这依然是周廷越的房子,我只是借住而已,总有一天我会走的。
我将雨伞晾在阳台,又赶紧去客厅准备晚饭,若是周廷越回来发现没准备好,指不定要发脾气。
周廷越爱吃肉,他就像是一只肉食动物,无论是脾气还是口味都是如此,容易愤怒不会温柔,至少不会对我温柔。
原本是有一个做饭和打扫卫生的阿姨的,但周廷越吃不惯她做的饭,换了一两个都被他嫌弃,最后还是得我来。
我记得前两年我还在夜校上课的时候,因为没时间做饭,周廷越便发了脾气,他一贯会用些手段,在床上折磨我,即使这么多年了我还是没有习惯。
早上的时候我去附近的菜市场买好了牛肉,切好了用腌料腌制着放在冰箱里,现在已经十分入味。我喜欢去逛菜市场,这样才有烟火气和生活气,但周廷越不喜欢,他总是嫌那里又脏又乱,味道难闻。
有一次他心情很好,陪我去逛了一次,差点在菜市场里吐了出来,后来他再也没有去过。
牛肉炖土豆或者西红柿都可以,我其实不太爱吃肉,我和周廷越就是两个极端,我的性格也是如此,慢吞吞的仿佛没有脾气。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哪有那么容易改变自己的脾气性格,何况我也没有资格发脾气,我的那些小脾气早就被时间磨平。
牛肉很快在锅里咕嘟咕嘟的沸腾起来,厨房里充斥着食物的香气刺激着味蕾。
我很喜欢做饭,这样会让我很有成就感,我已经没什么会的东西了,好像也只有这一样可以拿得出手。
晚饭我一般会做三菜一汤,周廷越的胃口一向很好,我的胃口就不如他许多了,所以一般当晚餐吃不完的话,第二天我会带去花店做午饭吃。
牛肉要炖许久,我开了小火慢慢炖,正在准备其他食材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我以为是周廷越回来了,慌忙用围裙擦了擦手,快步去开门。
可门一打开,我就愣在了原地。我怎么能忘了,周廷越有录指纹,他怎么可能还会按门铃呢。
“好久不见,谢斐。”门外的男人笑的温柔,他漂亮细长又白净的手朝我挥了挥,我略显局促的垂下了头,吐出声音:“那个……周廷越还没回来。”
男人轻笑一声,说出来意:“我是来找你的。”
我愣了愣,不知道该如何作答。这个人我认识的,他叫江野,是周廷越的前男友,也是他藏在心里近十年的白月光。
而我,只是江野的替身罢了。
江野仿佛把自己当成了这里的主人,他娴熟的在沙发上坐下,看着我温柔的笑,“你认识我吧?”
“嗯。”我点了点头,和他光鲜亮丽的外表相比,我实在是过于普通,他像是一颗完美的宝石放在透明的保险柜供人珍藏,而我只是在大街上随处可见的石头,路过的人都可以踢一脚。
我第一次见江野是在十九岁的时候。
那时候我和周廷越还是我认为的情侣关系,突然很长一段时间我联系不上他,我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做的不好惹他生气,思来想去后,坐了一晚上的绿皮火车赶到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