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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秋天是不是也穿黑夹克?”李轻鹞抛出一个致命问题。
陈浦:“……那又怎样?”
“老丁同款?”
陈浦:……
黑夹克是老刑警标配,看着既精神,又正式,还耐造。他三十不到就要独当一面,自然学其他老刑警,穿成熟点给别人信心。而且,同是夹克,老丁是在菜市场150块买的,他是在纪梵希店里买的经典款好吗?
不过妹妹连击得手,已经不给他分辩的机会,极其体面地站起来,喊道:“老板,买单!”
“39。”
“好,我来。”
今天,他们要询问的第一个人,是向思翎的前夫、罗红民的下属,32岁的钱成峰。两人曾经的婚姻,据说也是罗红民促成的。
陈浦说,钱成峰是一个全新的对象,所以三个家人里,先和他谈。也许,他们能从这个人身上,找到新的视角或者线索。
最后,再详细调查李美玲母女。
李轻鹞想了想,说:“有点农村包围城市的意思?”
陈浦一听就笑了:“你还挺会总结的。”
第33章
钱成峰出生在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爸爸钱勇华是个保安,妈妈宁辉早年下岗了,一直在给人做保姆。钱成峰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爸爸每个月挣的钱少,妈妈当保姆挣得多。但这个家什么事还是爸爸说的算。而且比起低三下四给人当“佣人”的妈妈,爸爸每天穿着制服,坐在保安岗亭里,还有一帮哥们儿称兄道弟,威风多了。
小钱成峰最喜欢的事,就是坐在爸爸的膝头,听他和其他保安叔叔们,喝酒猜拳侃大山。他们也爱逗钱成峰,问,你将来长大打算干什么呀?
钱成峰大喊道:我要当大老板!要挣好多好多钱,住大别墅、开宝马!
众人哈哈大笑,都说这孩子将来肯定不得了,钱勇华也很得意,觉得自己把孩子教得很有上进心。
平心而论,钱勇华不是一个太糟糕的丈夫。他老老实实工作,可能小赌,可能偶尔嫖,但都只花了很少的钱,从不折腾出什么幺蛾子。他也不打宁辉,只不过在家什么活儿都不干,并且要宁辉把所有钱上交。用他的话说,大老爷们儿上了一天班,哪有做饭洗衣裳的。他是一家之主,是这个家的顶梁柱。
宁辉是个性情温和、勤劳踏实的人,她拼了命地接单,一天做三份钟点,在学校食堂做早餐和中餐,还接了别人家里的午餐和晚餐,每月能带给家里六千多的收入。就这样,每周难得一天的休息日,还要干一整天家务,累得腰酸背痛,日渐衰老。
宁辉不是没想过离婚,可是舍不得儿子。因为钱勇华是一个大企业的保安,还干了好几年,很稳定,那是一份正式工作。不像她,是临时工。她听另一个保姆讲过,类似的情况,孩子很可能判给父亲。
而且每当宁辉忙了一整天,躺在床上发呆时,想想钱勇华到底有什么大毛病呢?好像也没有。他只不过钱挣得少了点,懒了点,喜欢吹牛皮,整天夸夸其谈。她挣的那些钱,他虽然也花了一些,但大部分还是花在孩子的培养、花在这个家上。又想都到这个年纪了,还离婚折腾什么劲呢,再找一个,说不定更差。
她只是……只是觉得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子,闷得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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