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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森则是一直骑马跟在她的身后。
方友恒显然对路很熟悉, 七弯八绕,竟很快穿过大半座森林。森林里的一些凶猛悍兽或猛禽飞鸟不知何故一直没敢出现,更何谈进攻袭击他们。
可能是骷髅王身上的血腥杀气太过浓郁的缘故,生猛野禽全都退避三舍。
若干年前她曾骑着黑色飞鹰路过一座森林时,飞鹰便被骷髅王散发的慑人魂魄之气吓得从空中掉下来。
不自觉地,她心底竟对英诺森产生了一些畏惧。
虽然英诺森向来对她温柔体贴,可她从外界的人与动物的反应可以推测出英诺森必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男人,只不过她还未有机会亲眼目睹他的凶残。
感觉到方友恒与她渐渐接近,她悄悄放慢了马速,两人很快并行。
“你知道为什么你与裴诺尔王会闹到如今的地步吗?”方友恒刻意压低的声音飘入她的耳内。
“还请指教。”她回答得干脆。
“当一个的权势接近或达到顶峰时,他必会以自己为中心,处于一种极自由的状态,他自己的欲望、体验、情感与领悟才最重要,别人怎么想他全不在乎。在情感方面,他只承认欲望和需求,不承认爱与尊重。几乎所有的位高权重者或名流权贵全都如此。”
她颇为意外,“这是你自己的体悟吗?”
“对。”方友恒策马奔行,“我曾坠落到最底层做那默默无闻的蝼蚁,也曾坐过高高在上的铁王座,那种一切掌控在手只承认自己内心需求的感觉相当棒。”
“那你还想重来一次吗?”她问。
“不了,但我的内心仍然自由。”方友恒低低笑起来,“但是坐上铁王座的代价太大,我怕死。不过一天换一个妞睡觉的感觉倒是挺好。”
“你个人渣!”她低骂道。
“哎,可不是我找来的,是她们自己贴过来的,赶都不赶不走,还要变着花样引我的注意,躲都躲不过。”
“去死!”她又骂了一句。
方友恒强制压住笑意,又道:“就总的来看,英诺森王可能比裴诺尔王要好一点,虽然两人其实半斤八两。但英诺森从小又有生母与嫡亲外祖母教导,气质与成熟度明显比裴诺尔王更胜一筹,他性格温柔,言行举止优雅,加上体贴与细心,会更招人喜欢。他虽是异族,可看上他的公主或贵族小姐不少。他每去一座王国或王城,自荐枕席的女人或男人都差点挤破头。不过英诺森王的眼光颇高,非绝色是看不上眼的,所以我一直很好奇他是怎么看上你的。”
“那裴诺尔呢?”她忍不住问道。
方友恒似笑非笑地睨了她一眼,加重了手中的马鞭,“那就要问你了。听说他是你亲自抚养大的,为何养出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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